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12月22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明年1月12日召开。 本次常委会的主要议程是:审议通过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本溪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通过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通过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愉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说,一年来,各位委员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各项视察、检查、调查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各自职责,为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为本溪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凤成、沈福泰、郑广良,秘书长于兆琨等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焕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俊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科,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各厅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