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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26 10:38: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095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佳才代表市政府所做的《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08年市政府审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审计理念,拓宽审计思路,不断深化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加大了对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效果进一步提高,对规范预算管理,促进财政体制改革,保证财政资金的良性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200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揭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决算,加强对政府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强化对预算管理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强化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深入研究经济和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依法审计、科学审计,服务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审计监督最大限度地推进预算和财政资金收支真实合法,使用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保障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突出审计重点,全面提高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中的部门预算编制、超收收入安排、转移资金拨付使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政府债务等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预算管理的规范化。要加大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城市建设、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做到项目开展到哪里,资金使用到哪里,审计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推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进一步维护审计的严肃性、权威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对于近年来审计中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把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审计部门要对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切实加强督办力度,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报告。

四、不断创新审计工作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深刻分析和把握新时期审计工作的特点,针对政府经济管理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的和倾向性的问题,不断创新审计工作方法,注重绩效审计,继续提升审计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水平。要不断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和审计工作规则,促进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积极稳妥推进审计公示制度,增强审计透明度,更好地发挥审计机关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