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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28 17:22:0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制定这一条例主要是适应新形势要求,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加强财政管理工作。我市于1996年制定并实施了《本溪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本溪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这两件法规为规范预算外资金,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财政管理方式的变化,《本溪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本溪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已经不适应现行国家政策精神和财政管理要求。因此,有必要重新制定一件新法规来规范非税收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又对《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专门审议。此次市人大常委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并通过了这个法规。待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