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8 16:50:5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十六届〕第10号《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审议通过;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批准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8月25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