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海涛同志为本溪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海涛同志为本溪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6月24日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朱海涛同志为本溪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海涛同志为本溪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6月24日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朱海涛同志为本溪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