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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定任命王旭征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0 16:48:17 浏览次数: 【字体:

来源:本溪日报 

  12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世民到会并作关于提请任免王旭征同志职务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任命王旭征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旭征,1978年7月出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入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英国雷丁大学,智能建筑专业)。2011年8月以来先后担任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副处长(2012年7月-2015年3月挂职任庄河市副市长),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与行业发展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21年11月任本溪市政府党组成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新任命的市政府副市长王旭征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李景玉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希望:要忠于宪法,牢记宗旨,信守承诺,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廉洁奉公,珍惜组织的厚爱与重托,珍惜全市人民的信赖与期盼,珍惜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在各自的岗位上扎实工作,奋发作为,为推动本溪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长鏖、李萌娇、姜华、王悦武,秘书长曲清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