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9月21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
一、决定任命
姜东新为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雷为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英为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永莉为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二、任命
徐民海、王悦为本溪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
刘学勇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潘秀菊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朱飞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解芳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艳玲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佩麟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燕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树海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姚淙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李文君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汤小丰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决定免去
李雷的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胡勇的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毕雅芳的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五、免去
关钢的本溪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六、免去
潘秀菊、朱飞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解芳、张艳玲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徐亚远、姜应涛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广明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