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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努力创新代表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6 11:27:2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几年来,溪湖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在创新代表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 创新培训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区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新一届常委会把强化代表意识、提升代表素质作为代表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初任培训。新一届人代会后,我们针对新当选代表对人大制度和有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不够等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代表素质。一是在培训形式上不断探索。通过集中办培训班、代表小组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及时对代表进行培训。二是在培训内容上增强针对性。重点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组织法等与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理论知识。三是加强培训考核。常委会把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评价代表团(组)工作,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两年来,我们先后召开了8期培训班,对新当选的160多名市、区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履职培训。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积极指导各代表团(组)制定年度代表学习计划,以代表团(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学习如何开展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邀请履职经验丰富的老代表介绍参加代表活动的体会,传授履行职责的经验。在培训中,常委会分管主任亲自参加,邀请专家担任主讲,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或授课与讨论相结合,或答疑解惑、交流互动,使培训活动有的放矢、富有成效,得到代表的一致认可。

  三是加强专题培训。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结合常委会年度培训计划,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我们都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一年来,我们 先后开展了《监督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专题的学习培训,使代表在参加视察、调查和参与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前,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有关工作情况,从而在视察、调查、会议审议等活动中提出更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质量。

  二、 创新联系机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

  新一届常委会根据换届后的实际工作需要,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代表联系网络,为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是完善联系制度。先后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区人大代表联系办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代表向选民述职方案》和《关于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评先创优”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进一步完善了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为代表活动的规范开展夯实了基础,也把代表联系工作逐步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完善联系网络。为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在区人大机关设立了代表活动室,拓宽了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渠道;为利于代表联系群众,常委会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等12个单位建立了人大工作室和人大工作联络站,较好地解决了代表开展工作无固定场所的问题,为代表履行职权创造了条件;为便于群众联系代表,我们要求各代表团将人大接待制度及市、区人大代表照片予以公示,并为每名代表印制了联系卡,发放到代表所在的选区,为群众联系代表提供了便利。此外,我们还注重加强与辖区内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吸收其参加代表活动、通报情况、转交重大建议等方式,更好地发挥省、市人大代表的作用。从而实现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上下贯通、直接对话的全面联系网络,有效发挥了代表监督、传递、宣传和推动作用。

  三是完善联系方式。换届后,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调动他们的履职活力,我们认真总结了以往的工作经验,逐步改进了联系方式,具体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在常委会审议专项报告时,邀请熟悉本项业务的代表参加,对议题进行专业的、深度的调研,协助常委会撰写高质量的报告。08年以来,常委会审议了全区学生德育教育情况、区政府贯彻《辽宁省城市居民最底生活保障办法》情况等7项专项工作报告,由于相关代表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调研,使会议发言和审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审议意见也更具深度和可操作性,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二是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08年我们共邀请了6名代表列席常委会,听取、讨论了相关议题。这一活动的开展,使代表更多的了解了常委会工作,提高了会议的议事质量。三是积极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从087月开始,我们先后在河沿社区等6个人大工作联络站,开展了区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的试点工作,共组织了50多名人大代表,接待选民600多人次。通过此项活动,在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的同时,也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三、创新督办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进程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严格督办程序,创新督办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努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替民代言、为民办事的实际作用。

  一是实行会前学习调研制度。人代会前,我们就如何选好议题、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等业务知识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组织代表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或集中视察、座谈、走访相关人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形成调研或视察报告的基础上,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解决意见,针对性、实用性和民意基础较高的议案和建议,从而有效提高了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

  二是实行会中办理制度。以往,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或议案虽然也有会中办理的先例,但绝大多数还是“会后分办”。十六届人代会后,我们为提高办理效率,通过与区政府协调、沟通,开始实行代表建议会中办理制度。即人代会会议期间,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机构和区政府办公室实行联合办公,收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经整理后,对有条件在会中解决的,由区政府在大会期间召开会中建议办理会,召集提出建议的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与会,在会中办结,并当场答复代表,从而有效提高了建议办理效率。

  三是规范了会后督办程序。依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我们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的督办程序。人代会后,我们积极督促区政府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集中进行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责任,提出办理要求,有力推进了建议、意见的办理进程。同时每年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后,我们都要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了解各项建议的办理结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通过这些举措,扩大了建议督办工作的影响力和代表的知情权,促进了代表建议的高质量办理。08年,我区代表建议32件,彻底得到解决的25件,解决率达到78%,为历年来的最高。

  四、 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为激发代表的履职活力,调动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我们在代表工作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激励机制。

  一是加强对代表的管理。先后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市、区人大代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填写《履职手册》制度。在年初为每位人大代表建立履职档案,并分发了代表履职手册,对代表学习培训情况,参加会议情况,参与视察、调研、检查活动情况,联系选民、提出代表建议情况,扶贫帮困情况等如实记录、定期检查,将代表团自查与常委会检查相结合,作为考察代表履职情况的依据。

  二是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为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45名区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为加强对辖区内市人大代表的监督,常委会于2009年首次组织了6名市代表向常委会述职,进一步拓宽了述职代表的范围和层次。为防止代表向选民述职流于形式,我们制定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方案》,对代表述职的内容、形式等做了具体的规定,重点放在代表发挥模范作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上。

  三是开展评先创优活动。为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我们在08年建立了奖励机制,制定了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实施意见,对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坚持广泛联系群众,积极发挥作用的代表和代表团(组),每两年进行一次隆重表彰,让代表和代表团(组)学有目标,赶有榜样,形成“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0912月,我们首次召开专题表彰大会,对3个先进代表团、36名优秀代表和6件优秀议案、建议,进行了表彰奖励。(溪湖人大 高 阳)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