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守纪律要求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以及市委的部署要求,现就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和规矩: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保持强大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形成“头雁效应”,带领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持续推进全市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保证。
三、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针对性治理隐形变异问题。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 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手段,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发挥监督检查“探头”和震慑作用。要坚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于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市直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各县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大违规违纪事实或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并于2018年1月10日和2月28日前分别报送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溪市纪委举报网站:http://benxi.12388.gov.cn
本溪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42890041
中共本溪市纪委
2017年12月26日
上传:刘洧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