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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市纪委下发通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9 16:19:18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穆浩】今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对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当作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树新风、扬正气结合起来,聚焦工作质效,抓好组织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部署好、落实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守初心使命,强化规矩意识,构筑自觉抵制“四风”问题的严密防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模范践行,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教育、管理、约束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要严守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决做到“十二个严禁”。一是严禁在公务活动、食堂就餐、个人消费中发生餐饮浪费行为;二是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三是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四是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五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和代金券等;六是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或公款旅游;七是严禁公车私用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八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搞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接受下级、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十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十一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十二是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严格监督执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纠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开展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要形成高压态势,落实“一案双查”,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优先处置,从快查处,并严肃终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中秋、国庆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增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