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2 号
由本溪市人民政府起草的《本溪市旅游条例(草案)》已经本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使立法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现将《本溪市旅游条例(草案)》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为3月10日。 联系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3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 编:117000 联系电话:42868078 42868939 邮 箱:bxsrdfzw@163.com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2月1日
2016年2月14日编辑:王兆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