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工作研究>详细内容

工作研究

改进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5 16:33:0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吕俊友

 

 监督法实施以来,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精心选择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

 选准监督议题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人大监督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只有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才能富有成效。几年来,我们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做到少而精,按照具有针对性、全局性和普遍性的标准,围绕三个方面来确定:一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定监督议题,牢牢抓住主要矛盾,抓住带有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确定监督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三是紧紧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确定监督议题,切实履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我们采取民主开放的方式选择监督议题,每年都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询对下一年度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还注意与“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充分交换意见,努力做到监督选题既能贴近实际、体现民意,又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相互衔接。对征集到的议题,由常委会工作部门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汇总、筛选提炼,并经主任会议反复讨论研究后,提请常委会通过。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生物医药、钢铁深加工和旅游三大产业集群建设,沈本一体化,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改造等重大举措和重大事项,多次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报告,督促和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目标任务做好工作,使人大监督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二、把握好监督节奏,注重监督效果

 人大监督的内容大多是比较重大,比较复杂的事项,因此,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不能简单化,既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既要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还要注重时机,循序渐进,才能事半功倍。几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处理好把握监督节奏与加大监督力度的关系。

 首先,注意与 “一府两院”的工作步调协调、节奏合拍。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工作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在加强监督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共同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一般说,“一府两院”的工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如开春抓春播生产、春夏是城建和工业生产旺季,工作重点经常随季节变化。我们在安排工作时,十分注重把握这种规律性,尽量与“一府两院”工作重点调整的步调节奏协调合拍,保证监督及时到位。这样做也有利于形成合力,将目光共同投射到一个点上,一同关注和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其次,在监督时注意选择好介入的时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引发的各种问题需要随着社会进步逐步解决。因此,我们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十分注重选择好介入的时机。对于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等待时机成熟后再积极开展工作,这样做的效果更好。如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历史欠账很多,到2005年,还有数万户居民居住在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尽管此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都呼吁解决这个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时无法解决。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后,我们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积极推动我市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改造。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经常利用全国两会之机,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得到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对我市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改造给予大力支持。“十一五”期间,本溪市先后投资52亿元,实施了治沉和棚改工程。目前,建成居住区21处,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安置居民6万余户,搬迁企业107家。通过实施治理和改造工程,调整了城市用地布局和人口结构布局,解决了长期困扰本溪城市发展的工厂区和居民区混杂的矛盾,促进了城市贫困人口的分散迁移,改善了贫困人口过度集聚带来的社会问题,进一步推进了和谐本溪的建设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的过程,多次组织视察检查,听取市政府相关报告和汇报,保证了整个改造和治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解决难点问题坚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难点问题之所以会成为“难点”,就是因为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解决起来难度比较大。对这类问题,既不能回避,也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坚持长期不懈的抓下去,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如常委会针对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于2007年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但我们没有只是做出决定后就撒手不管,而是每年都对这个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督促和支持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切实保证这个决定得到认真执行。我市两级人民法院根据决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清理大批积案,执结率达94.75%,为此,市中法执行局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清理积案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为我市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

 创新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是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有效地推进了监督工作的开展和监督质量的提高。一方面,我们建立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为使监督工作做到依法、有序、规范、可行,我们率先在全国的市级人大制定了《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办法》。针对监督工作中存在着办理不及时、反馈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制定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工作办法》。为了贯彻实施监督法,我们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又先后组织修订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议事规则》、《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这样,就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监督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我们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与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互动。我们与新闻单位建立起人大宣传的直通车,及时报道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工作动态,及时报道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活动,及时报道代表视察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还更新了本溪人大网站,设立了“公民建言”、“代表之声”、“建议办理”等专栏,搭建起与人民群众直接交流互动的平台。通过这些平台征集到代表和群众建议中反映的加强环境污染整治、解决摸黑路照明、改造维修街巷路等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这些工作扩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更加广泛、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此外,我们还注重强化代表履职监督,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主动征求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修订了《关于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评选活动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接待代表制度,密切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着重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工作,组织代表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仅去年就组织协调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活动50余次,提出意见和建议400余件。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开辟了代表参与监督的新渠道,发挥了代表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强化跟踪监督,坚持一抓到底

 跟踪监督是保证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工作成效,使人大监督由“虚”变“实”的重要举措。为了发挥跟踪监督的作用,我们首先抓好制度建设。建立了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反馈和落实制度,即在每次常委会审议专项报告后表决通过审议意见,会后将审议意见发给被审议部门。该部门要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认真研究,抓紧做好工作改进和问题处理,并在两个月内向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布。这项制度对促进审议意见和建议的贯彻落实,做好意见反馈,起到了较好促进作用。其次,突出重点。人大监督面广量大,件件跟踪很难做到。只能重点选择那些涉及面广、问题多、影响大的议题跟踪监督。如我们在听取市政府关于医药产业发展的报告之后,着重对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一些县区和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并考察了吉林省通化市医药产业发展情况。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从总体发展思路、医药产业定位、布局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关于本溪新城规划建设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七项措施落实这些意见和建议,使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第三,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我们在开展跟踪监督时,注重抓出结果,抓出成效,避免虎头蛇尾,半途而废。如每年人代会后,我们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来抓,将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统一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对重点建议件和办理不满意件跟踪督办、逐项检查。去年,常委会将代表提出的建议交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对10件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实行了常委会领导包件督办。常委会视察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市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解决率达到60%,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