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提高审议质量 依法增强监督实效
王 杰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审议质量的高低体现着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水平,审议效果的好坏关系着地方的发展和稳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应该认真研究,努力探索,科学提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依法增强审议监督实效,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一是科学选定审议议题。地方人大的工作特点是抓大事议大事。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议题选择的重点上要从地方的大局出发,坚持党的领导,从党委的重大部署着眼,重点选择影响地方发展和稳定的大事作为议题,更好地推动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在议题选定的范围上要从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体现人大为人民的特点,科学选择关乎民生的突出问题,做到少而精、管用有效。在议题选定的难易程度上,要科学定位人大职能,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难易适度的议题,太难,容易搞虚,影响人大权威;太易,失去意义,影响人大工作水平。 二是努力改进视察方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视察调研的深入程度直接决定着审议质量。一要精心组建调研队伍。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有很强的业务性,要重视吸纳熟悉本次调研工作的委员,也可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还可吸收从事该项工作的一线代表,组成能力互补、精干高效务实的视察调研队伍。二要建立学习机制。“隔行如隔山”,为防治“外行”视察“内行”、外行“审议”内行现象,要加强对视察调研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培训,视察和审议前可以采取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委员会整理资料送阅、部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汇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熟悉视察业务知识和工作开展具体情况,做到视察前心中有数。三要改进视察调研方式。要彻底改变被视察单位牵着鼻子转的现象。通过视察前的学习了解,在掌握视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后,视察调研组就应单独行动,以工作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以查找问题为重点,以提出研究改进方向和措施为落脚点,采取明查暗访、民意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调研,多看死角死面点,少看典型示范点,力争多调出问题,多研出应对之策。四要规范专项工作报告形式。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严格规范专项工作报告的格式、报告人、送审程序和报送时间,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人大代表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审议涉及的工作情况,做好审议发言的准备。 三是积极创新审议方式。要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审议程序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审议方式,提高审议的深度和质量。要探索重点发言人机制。缺少深度发言,谈成绩多说问题少,谈现象多说实质少,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存在普遍问题,影响了审议权威。实行重点发言人制度,每次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根据会议时间和程序,确定适量熟悉工作、敢于负责、表达能力强的委员为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的审议发言要形成书面材料,会前连同视察调研报告一同经主任会议审定,力避出现说空话套话、无的放矢、跑题偏题、重复罗嗦现象,使集中审议发扬民主,客观公正,务实高效。 四是真正抓好审议落实。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目的是查找问题、促进工作。如果审议意见得不到有效落实,那么审议就没有价值,审议的权威就大打折扣。一要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审议意见质量不高,就会造成“一府两院”落实不好或无法落实。要规范审议意见的格式和内容,严格审议意见签发程序,常委会审议意见初稿形成后,要经分管领导初审,提交主任会议集体审定后下发,确保审议意见代表常委会的集体意愿,问题找的准、方向指的明、措施提的实。二要加强督查。要实行一个分管主任、一个工作委员会监督一个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人大组建审议意见督查机构等抓落实的有效机制和办法,跟踪问效督查审议意见落实。三要动员人民监督。要采取电视公告、人大会刊刊发、网上发布等灵活快捷的方式方法,及时公开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进度及结果,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四要加强刚性监督。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不到位、执行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常委会可专门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实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票不过半的,再次听取整改落实报告,再不满意的,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程序,直到整改满意为止,真正做到审议一项专项工作报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促进一方发展稳定。(作者系溪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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