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五个环节 提高视察实效
高 阳
视察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也是监督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通过近几年参加我区人大组织的一些视察活动,我们认为,要确保代表视察的质量,提高视察实效,一定要着力抓好议题选定、合理编组、时间安排、方法选择、跟踪督办等五个必备环节,突出“精、专、足、新、实”五字要求。 一是在视察议题的选取上,着力突出一个“精”字。人大的监督涉及方方面面,但在视察中又不可能面面俱到,为了达到理想的监督效果,切实解决被视察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视察前,一定要通过实际调研、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有针对性地确定视察的议题,要重点突出一个“精”字,力戒议题“大、宽、散”。视察的内容应力求做到“三个紧紧围绕”,即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这一永恒的主题;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抓大事、少而精”的原则,在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主任会议拟定,选择那些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突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进行视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有效地促进“一府两院”相关工作。 二是在视察组成员的选择和视察前的培训上,着力突出一个“专”字。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应努力根据视察内容,并结合代表的专业特长有选择地进行合理编组,邀请对被视察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或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大代表参加,这样既有利于发挥代表的行业特长,发挥代表的自身经验和技术,就关心的问题知情出力、沟通情况,又有利于准确发现被视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较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使视察活动生动活泼,有一定深度。当然,视察的行业具体多样,人大代表也不可能行行都有,每行都精,再加上代表的知识结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因此,要使每次的视察都取得明显效果,还必须做好视察前的有针对性的专门培训工作,使参加视察的代表都能掌握必需的法律知识,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以便在视察中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出现说外行话或不发言的尴尬局面,同时为代表们提出有一定质量和价值的意见建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在视察时间安排上,着力突出一个“足”字。视察的内容往往关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起来大多都有一定的难度。仅靠听听、看看、说说,“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但不能真正发现问题,而且会使有些问题累积起来,变得更为复杂。因此,代表视察时应有充足的时间保证,让代表真正能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要保证视察时间充足,同时又不过多影响代表的日常工作,就必须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及早安排视察计划,确定视察目的、内容、对象、时间、方法、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避免盲目性,保证视察时不做无用功,不浪费时间;另一方面要通知好政府有关部门和被视察单位,以便他们做好准备,以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代表在视察时,除了听取被视察单位有准备的介绍外,还有更多的时间能让代表实地察看,能尽量多地让代表直接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 四是在灵活运用视察形式上,着力突出一个“新”字。代表视察不要只限于老一套的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善于创新,灵活采用视察形式。如对全面检查人民代表大会后的各项工作应采用综合性视察,按地区或专业组织人大代表,并分成若干个组进行视察;对了解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的问题应采用专题视察,组织专题视察组进行活动;对了解当前中心工作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组织代表小组就地就近某个方面的问题单独视察。这样便于代表了解真实情况,从而在审议中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在视察形式上突出“新”意的同时,一定还要突出一个“细”字,切不可走马观花、走过场。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一手资料,掌握真实情况。坚决克服“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的老办法。遇到不懂的、不明白的问题,要抱着学习的态度,不耻下问,深入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要做到像中医看病那样,做活“望、闻、问、切”四字文章,“望”即立足全局看问题;“闻”即倾听民声抓热点;“问”即追根究底摸实情;“切”即命中要害提建议。只有这样,才能够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收到效果。 五是在督办建议意见的落实上,着力突出一个“实”字。代表视察结束时,一般都要提出代表建议,有时还要形成视察报告。对代表建议意见加强跟踪督办是提高代表视察效果的重头戏,通过监督整改,解决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才是人大视察的真正目的和归宿。人大视察形成的意见建议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落实,就会影响人大的权威,也会影响代表今后提出意见建议的积极性。因此,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定要在认真归纳整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事后跟踪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及时落实。对此绝不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对久拖不办或办理不力的单位,应进行跟踪监督,或依法提出询问、质询,并限期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代表反馈报告整改情况,直至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满意为止。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力没有成效的,应依法予以追究,以维护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作者系溪湖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