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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

【桓仁县人大】创新机制  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08 09:27:2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几年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努力拓宽人大代表的履职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使代表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一、采取新方式,建立新机制

         常委会把密切联系代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基础来抓,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开辟新途径,采取新方式,整合新资源,不断充实和完善联系代表机制。

         一是建立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暂行办法”。为了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使联系代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常委会于2002年通过了《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为东南西北中五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片联系片区内人大代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负责分管的人大各委办,联系指导片区的人大代表工作。 这些规定,使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建立起了紧密型关系,也使联系代表工作有了制度性遵循和规范。

         二是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织的“三察()”和评议活动。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重大活动制度,以此来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的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提出议案等法定权利。根据办法中规定的关于“依据实际情况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及相关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三察()’和评议活动,为他们履职提供方便条件”的规定,日常工作中,有选择性地安排一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不同行业、专业性强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相关会议,让他们在履职实践中,学习借鉴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地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是增强“一府两院”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联系代表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仅仅发挥常委会一个方面积极性还不够,要注重调动和发挥各个方面积极性才行。常委会在创新联系代表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对“一府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密切联系代表的要求,向全体代表发出了征求意见函,诚恳收集广大代表对政府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好的建议给予奖励。县人民法院确定了院政治处为负责人大代表联系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请常委会到法院视察工作,请县人大代表旁听相关重大案件庭审。政治处还将县人民法院编辑的《法院工作动态》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县人民检察院除为每位代表赠送《检察纵横》杂志外,还定期通过“院报”向代表通报检察院全面工作开展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让代表知道和了解情况。同时,还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地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城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座谈会,征求意见。每年年底“两院”都定期地召开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座谈会,征求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意见,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变成“两院”改进工作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指导,搞好活动

         常委会在总结联系代表,做好代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小组活动的指导,重点在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两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是指导代表小组搞好专题调研。2008年,常委会人工委以普乐堡镇老漫子代表小组为试点,指导其搞好专题调研。这个小组的代表组成是居住位于大雅河风景旅游区附近的人大代表。几年来大雅河风景旅游区的迅速发展他们看在眼里,感触深刻。如何促进当地老漫子村旅游业发展成为他们活动的一个主题。围绕这个主题,这个小组到毗邻的国家著名旅游区——宽甸青山沟专题调研和考察学习。他们选择了一个有代表性的民俗接待户,通过看、问、议形式,了解掌握到该户是靠观念新、农家特色突出、环境舒适和周到热情服务四大特点取赢得游客的普通欢迎。经过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老漫子村在区位优势、民俗民风、生活习惯等方面都极具开发为民俗村得天独厚的条件优势,可以带头示范发展乡村旅游业。活动结束后,他们向镇政府提出了“巧借省旅游局帮扶普乐堡镇政府难得机遇,建议镇政府在老漫子村一组率先兴建民俗接待中心”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了镇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已完成了立项,正在兴建之中。这次专项调研,成为促成普乐堡老漫子民俗接待中心立项、开工建设的“助推器”。

         二是按代表职业特点,建立专业组开展活动。根据代表的职业、工作性质,常委会把县城内涉农的林业、科技、文化、卫生、农村等代表划分为两个专业小组,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视察和检查,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特长,搞好小组活动。常委会针对桓仁县是林业大县,林业是县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建设生态大县的实际,组织代表小组视察了二棚甸子镇政府的林权制度改革,对“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经验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有利地推动了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是精心组织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新修改的代表法第20条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落实好代表法,发挥代表小组闭会期间作用,精心组织、指导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是不可缺少的工作环节。实际工作中,常委会要求各代表小组长提前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送阅与活动有关的法律和相关资料。在“代表之家”召开代表和相关人员会议,使其对所要开展的活动内容有所了解,提高出席率,保证活动质量,收到应有成效。

         通过加强指导,使常委会与代表建立起了经常性联系,激发了代表政治热情,使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创新载体,强化联系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不断促进联系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是常委会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与代表联系,为代表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以“四个一”活动为载体加强与代表联系。常委会为切实加强与代表联系,去年四月份,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了“走访一定数量的选民、提出一件合理化建议、写出一篇专题调研报告和向选民报告一次自己履职情况”的“四个一”活动。对在开展“四个一”活动突出的优秀代表和组织者进行表奖。为搞好此项活动,制定出了关于开展“四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的实践看,“四个一”是强化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有效载体,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四个一”活动使代表和选民联系密切起来。代表如果不能深入选民当中,就不能很好地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就不能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不深入选民当中,就很难提出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不深入选民当中,就很难写出一篇符合实际情况的社会专题调查报告;不深入选民当中,接受选民的监督,就会脱离选民,很难受到群众拥护,最大限度地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四个一”活动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间的联系。为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常委会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工作。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加强了与代表接触。人大代表在“四个一”活动中收集和形成的很多意见建议、专题调研报告,常委会把代表的意见建议、专题报告中转给“一府两院”办理和落实,尤其是在督促承办部门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和联系。总之,开展“四个一”活动,使常委会沟通、联系、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是常委会切实加强与代表联系的有效载体。

         二是充分利用“代表之家”载体加强与代表联系。经过常委会两年多的不断建设,全县12个乡镇和城区街道人大的“代表之家”建“家”任务已全部完成。目前,“代表之家”不仅成为广大代表 “充电” 学习的有效场所,也是开展“三察(查)”和评议活动及其他活动的阵地。常委会应充分利用这个载体,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使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关于“约见”规定加强与代表联系。代表法规定:“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代表法的这一法律规定,客观上要求“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要主动地与代表加强联系。目前,很多地方行政领导、部门负责人通过听证、论证、座谈等多种方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人大成为表达、平衡、协调社会利益的重要“平台”。 本溪市政府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更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推动政府各项工作不断改进,促进机关转变作风,于200281建立了市政府组成人员约见市人大代表制度,这为县区政府领导组成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树立了榜样,带了好头,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常委会作为负有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国家权力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约见”代表法律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不断充实和完善联系代表机制,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发展实际需要。(作者系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工委副主任 李泉)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