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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人大】增强监督实效 服务科学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06 10:27:34 浏览次数: 【字体:

 

溪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换届以来,溪湖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拓展监督范围,监督实效得到有效增强,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以及构建和谐溪湖方面发挥了积极地作用。

        一、服务发展,加强对中心工作的实效监督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人大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抓住促进发展这个主题,明确监督重点,突出监督效能。近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谋划重点监督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经济发展作为发展的核心内涵,始终是我们依法履职的第一要务。2008年以来,我们围绕经济建设,有针对性地选择27项监督问题,现已进行了25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均受到“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很多问题已得到整改,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如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下的复杂经济形势,我们紧紧围绕保持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一中心议题,连续调整了两次常委会的会议内容,专题讨论应对危机的发展举措。为保证“十一五”规划预期目标的全面完成,支持政府科学地编制“十二五”规划,常委会2009年着重审议了溪湖区“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针对“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意见,有效推进“十一五”规划后期任务的全面完成,并为科学谋划“十二五”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我们在依法履行人大工作职责的同时,又根据区委的分工,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年均参加区委各个工作领导组,参与全区经济建设的决策和指挥,协助政府做好企业转职、争取资金和园区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跟踪监督,务求监督实效。几年来,我们着重在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对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坚持锲而不舍的进行监督,不见成效绝不罢休。如我们针对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这一困扰溪湖发展的瓶颈问题,先后共组织了6次视察检查,连续3年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招商引资情况报告和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大量符合溪湖发展实际的意见建议,为扎实推进产业兴区作出了积极努力。针对工业园区建设问题,常委会连续两年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有关部门、企业和园区现场进行视察调研,认真分析、探讨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寻求大建设、大发展的良策,并作出了审议意见,之后还连续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督导,对溪湖培育主导产业,建设“三大园区”,奠定区域产业可持续发展基础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拓宽监督领域,消除监督盲区。为改变监督缺位问题,我们不仅对一府两院不断加强监督,对垂直管理部门也加强了监督。2008年,我们听取和审议了溪湖国税分局税收征管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审议意见,求实地对国税工作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指出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解决的问题,促进了我区税收征管工作。今年我们还将听取和审议溪湖地税分局的税收征管情况的报告,并将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促进税收稳步增长。

        二、探索创新,推动财政预算监督取得突破

        改进预算编制方法,提前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是改革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和加强预算监督工作的基础。

        本届区人大常委会以部门预算编制审查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2009年,为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我们要求全部财政资金都要编进部门预算,制订出统一合理的项目分类标准、定额标准和考核标准,并力求细化到支出项目。二是明确了部门预算的审查重点和主要内容。2010年,在部门预算在溪湖试行一年的基础上,要求区政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列支,明确把项目支出预算确定为部门预算审查的重点,要求部门预算的审查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部门预算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三是扩大审计范围,进行审计延伸。2011年我们进一步提出要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将不仅仅局限于对区财政本身的审计,要根据预算单位的具体情况,扩大审计范围,进行审计延伸,以求得全面掌握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尤其是三项费用的支出情况。同时加大审计执法的力度,增强部门预算管理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审计部门对预算管理的监督。通过三年的努力,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在我区已逐步落到了实处,并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推进法治,促进依法治区工作中共性问题的解决

        近年来,常委会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法律监督重点,采取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等多种措施,积极促进依法治区工作共性问题的解决,维护了法律的严肃和统一,加快了依法治区进程。

        关注热点,强化司法监督。执行难是当前司法工作的共性和热点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溪湖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法院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加强协调、强化管理、多措并举、积极宣传等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向纵深进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也是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常委会审议了溪湖区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制定了审议意见,督促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宣传,创新预防形式和载体;突出重点领域、多发易发环节,积极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城区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上下联动,推进执法监督。在近年来开展的多项执法检查中,我们坚持做到区、街道(镇)、社区(村)上下联动,扩大了监督范围,促进政府在更大范围内依法办事。如2009年进行的《辽宁省爱国卫生条例》执法检查,就改单一审议为检查、视察、审议相结合,在监督《辽宁省爱国卫生条例》贯彻落实的同时,又对各街道、社区、村的动物防疫、农村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情况等多项涉及卫生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检查,从而使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了明显提升,监督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收到了牵一法而动全区的执法效果。

        四、关注民生,力促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得到落实

    我们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出发,在监督工作中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关注民生,把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敢于触及矛盾,增强监督实效。企业转制工作事关全区稳定和谐,关系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为此多次专题审议和检查企业转制工作,强调政府要深刻认识企业转制的重要性、紧迫性,依法开展企业转制的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或职工代表的作用,在切实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进企业转制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化医疗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促进政府把好事办好、办实,我们在审议新型农村合作化医疗工作时,针对前期调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在审议意见中向有关部门连续提出了18个问题,在明确指出问题后,又指出了政府部门应该引起高度注意的深层次方面。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使监督质量提升了一个层次,监督效果相较于以往也有了较大的提高。政府有关部门受到了很大触动,18个问题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基本上都得到了解决和答复。

        坚持以人为本,解决群众困难。我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为标准,实实在在地促使一些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在2008年的代表接待日活动中,河东办事处居民反映的溪湖南路45号楼无厕所的问题引起常委会的重视。溪湖南路45号楼原系70年代办公楼,后改为居民楼,因此始终没有厕所,居民多次与产权单位沟通都没有结果。两楼200多居民多为老人,为上一次厕所,得下楼横穿马路,前行300余米,才能到达最近的公厕,对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常委会得知情况后积极同区政府联系,为居民就近修建了崭新的公厕,群众对我们人大工作非常满意。

        总之,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