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人大】平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2010年12月9日上午,平山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富,副主任张春、李继仁、詹克光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十九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富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李少平区长做《关于姜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提请,姜静和王家莹同志分别做了供职发言,通过票决,通过了该提请。任命姜静同志、王家莹同志为平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由广琴同志的平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了彭玉林同志的平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由马国富主任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通过票决,通过了由李继任副主任提请的《关于补选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议案》,补选本溪市供电局局长卜祥志;沈阳铁路局本溪车务段段长刘兆武;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静波;平山区站前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林章太;本溪市建工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朱广义;本溪市工商局局长狄伟为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会议还通过票决,通过了由区人民法院院长孟辉提请的《关于陈登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陈登宇同志为平山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庭长;庞庆伟同志为平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赵春泉同志为平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决定免去李红同志的平山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庭长职务;陈登宇同志的平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庞庆伟同志的平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李舒宇同志的平山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区政府区长李少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大庆,区法院院长孟辉,区检察院检察长卢晶列席了会议。
来源:平山区人大办公室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