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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人大】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 进一步提升决定重大事项能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22 16:23:37 浏览次数: 【字体:

 

南芬区人大常委会

 

 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后不久,市人大又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和研究探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这是对全市人大工作的再落实、再部署、再推动。下面,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作以简要总结。

 一、关于近年来我区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几点做法

 几年来,南芬区始终坚持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工作机制。在具体工作运作中,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抓住结合点,明确范围,突出主题,议深议透,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一,找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切入点。几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探索,找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切入点。在实践中,我们对每一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都注重事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吃透法律精神,熟悉审议事项内容。例如,在讨论循环经济园区融资和思山岭乡改设街道办事处机构调整变动等事项前,我们认真学习了循环经济建设、企业融资和乡镇机构改革等法律法规,详细了解掌握相关的内容,保证了重大事项讨论依法有序地进行。在每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我们都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广泛深入的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决议作参考。同时,注重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有针对性。例如,在讨论政府提出的南芬区城市建设规划时,区人大常委会事先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咨询和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客观的审查、审议意见和决定。同时,注重外出学习和向上级人大专业人员请教,提高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几年来,在重大事项审议、决定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严格遵守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要求重大事项提请和被审议机关的负责人到会作出详细说明、回答询问、听取意见;同时通过代表列席、旁听常委会会议、运用新闻媒体公告等形式,增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使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权威性。

 第二,争取保障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键点。积极主动地争取区委的重视和支持是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保障。南芬区委十分重视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高度关注人大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始终强调工作齐步走、班子大合唱。要求人大工作要有位有为、大胆履职、勇于创新。对于全区的重大事项要主动过问、敢于决定、善于决策。比如,在年初制定的《中共南芬区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区委定期听取区人大党组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和监督权;积极争取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是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键点。同时,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同全局性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推动政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起到为党委决策分忧,为政府执行解难的作用。

 第三,抓住界定重大事项原则和范围的结合点。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本行政区域内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情,作为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国民经济发展、财政预决算执行、城乡规划、教育布局、可持续发展等重大事项,积极开展民意采集、基层调研、代表评议、专家论证等基础性工作。例如,针对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南芬区城区总体规划》,区人大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实地开展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可行性修改意见,区政府对《总体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使其更趋科学合理。

 二、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建议

 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领导和部门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二是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不完备;三是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没有统一的标准,操作不规范;四是重大事项范围不具体,有时难以界定。

 做好这项工作的建议:

 第一,增强责任感。要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进一步支持,准确了解和把握党委的意图,处理好党委决策权与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处理好掌权不揽权、用权不越权、分权不失责的关系问题。

 第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自觉性。除了党委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一府两院”要依法确保人大常委会在重大问题上有知情权,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通报、汇报制度,树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第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重点是要提高人大干部的认识力、学习力、调研力、思考力、议政力,逐步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文化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领导结构,为有效行使决定权,奠定思想基础、干部基础和人才基础。要敢于创新,只要有利于工作,可以打破常规。

 第四,加强监督检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做表面文章,对于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能够坚持做到“六要”:即群众提了要听、计划定了要议、会议审了要落、政府接了要办、办复结果要报、不满意的要问,从而体现人大决定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我们要在工作实践中大胆探索,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并希望得到市人大和其它县区人大的指导、帮助和支持,我们将虚心求教、积极工作,努力为我区乃至全市的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