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基层人大>详细内容

基层人大

【平山区人大】平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6 16: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0630上午,平山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富,副主任周淑美、张春、李继仁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二十一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富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高雅芬所作的《平山区检察院公诉工作报告》,委员们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三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取得了辉煌的业绩,经验材料分别被最高院和省院转发,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公诉案件单位”,一些重大有影响的案件,由上级检察院指定平山区检察院审理公诉,充分说明了坚定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同时,委员也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围绕司法为民理念,严重打击各类犯罪,进一步发挥公诉工作的职能作用;二是要围绕公正和效益,坚持深化改革,探索法律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四是要围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会议对该工作报告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会议还通过票决,通过了由区人民法院院长孟辉提请的《关于提请吕雪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雅芬提请的《关于提请王禹等四名同志任检查员职务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富当场为吕雪莲等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会议还通过了由区人民法院院长孟辉提请的《关于提请任免徐林年等同志职工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议案》。

 副区长由广琴,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岩,区法院院长孟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高雅芬,各办事处人工委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来源:平山区人大办公室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