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人大】溪湖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区“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11月10日上午,溪湖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溪湖区“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常委会主任王杰、副主任马会仁、李广勤、代明日及委员出席会议,区长孟广华、副区长王朴,区法院院长郭静涛、检察院检察长秦晓杰及区计经贸局、财政局、农发局、城建局、民政局、劳动局等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人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审议,在我区尚属首次,在我市其他县区中也没有先例。为保证审议质量,会前,区人大与区政府多次协调沟通,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并成立了三个专题调研组,由三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对我区“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深入调研,为常委会进行会议审议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会上,常委会认真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溪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常委会委员一致认为,规划实施近四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四大战略、五大产业、六大园区”发展战略,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和谐溪湖扎实推进,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20项主要指标,绝大多数都已提前超额完成,少数难度较大的目标,经过努力可达到或接近预期目标,因此常委会同意对“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不作调整。 常委会进一步提出,现在距“十一五”规划的完成只剩一年多时间,区政府要在区委的领导下,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发展意识,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加快工业发展,不断提高资源型产业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加大产业集群培育力度,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增强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加强政策引导,积极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三产业,有序推进商贸物流园区建设,积极促进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要用足用好有利于区域发展的各项政策,盘活国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整合政府财力资源,严格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科教文卫事业的投入,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程序化;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继续深化“平安溪湖”建设,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政府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棚改收尾工作,将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工作进行彻底。妥善解决和处理好棚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加强城区环境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改善环境质量,督促企业落实好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突出抓好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推进设施农业、林业标准园和畜牧小区建设,进一步强化小城镇建设工作,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增强规划意识,保证 “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及早布局“十二五”规划。要及时全面地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研究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拿出破解发展难题的具体举措,有效推进“十一五”规划后期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结合评估成果,加强对我区未来发展的研究和预测,为我区“十二五”规划的科学编制工作打好基础。
来源:溪湖区人大办公室 高 阳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