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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协调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4 11: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1月10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2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报社、市电视台等政府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召开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振福参加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苏仲毅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宗宁昆对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草案进行了介绍,并征求各单位负责人意见。

随后,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媒体新闻单位负责人分别对本部门所负责的宣传任务进行了认领,并对宣传方案草案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表示一定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顺利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振福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社会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是我市推进社会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条例》宣传贯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策划,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工作实际,注重宣传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实际效果。三是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支持,共同研究、共同推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该条例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