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也要强化执行力
从当前代表履职的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代表能够牢记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了代表应有的作用,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但也有的代表不会履职、不善履职。如有的代表在换届选举中争当代表的积极性很高,但当选后对参加会议、参加活动缺乏应有的热情,请假、缺席较多,成为“挂名代表”;有的代表受自身素质、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参加会议、活动时发言没的说,建议没的提,成为“旁观代表”;有的代表在本职工作中不能发挥带头作用,甚至不能模范地遵纪守法,成为“落后代表”。这种状况如果不加以改变,就会影响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最终会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可见,强化人大代表的执行力十分必要。对人大代表而言,执行力主要包括依法办事的能力、建言献策的能力和实干争先的能力。强化人大代表的执行力,就要着重提高这三种能力。
人大代表应依法行使职权,如果自身法律意识不强、法律水平不高,是不可能做好代表工作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首先要学好《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明确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权力和义务,明确行权履职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其次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要结合监督工作的实际进行学习,在参加某一项视察、执法检查前要提前学习相关法律,熟悉法律的主要精神,以避免在监督中说“外行话”或提出缺乏法律依据的议案、建议。
了解民意,为民代言,是人大代表的天职。提高建言献策的能力,一方面要密切与周围群众的联系,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自觉地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分内职责,积极反映民意。另一方面要做到“会说”和“会写”。“会说”就是善于利用参加各种活动、审议等机会,把了解到的群众心声说出来,能够引起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会写”就是提出的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代表建议之所以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与文字表述不清、重点不突出、分析不透彻等“包装”不好有一定关系。“会说”和“会写”对于人大代表来说应是一种必备的“专业技能”。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其代表性和先进性不可或缺,必须时时处处走在前面,既要执行好代表职责,又要在本职工作中当模范、做表率。提高实干争先的能力,就要争当本系统、本单位工作的排头兵,用一流成绩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共谋发展;就要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慈善活动,热衷社会公益事业;就要模范遵纪守法,识大体、顾大局,自觉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积极支持政府工作;就要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在观念上勇于创新,在实践上敢闯敢试,始终走在行业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