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萌娇带队调研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图文:张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司法监督职能,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顺利听取和审议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9月4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萌娇带队,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调研组在新明司法所详细了解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调解组织机构建设、职能履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等,实地查看了部分调解卷宗、研判记录、矛盾排查统计台账等相关资料簿册。
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局长刘宝君向调研组汇报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等。市法院汇报了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调研组成员坚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监督实效。坚持实事求是、追根溯源、对症下药,提出相应改进意见和建议。
李萌副主任娇在调研中指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要坚持人民性。这是贯彻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信服度、认可度的需要。二是要符合时代性。面对日趋多元化的矛盾诉求,人民调解工作的手段、方式、能力都要与时代要求相契合,找到持续发展的新途径。三是要提高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向专业化、行业化迈进,满足应对矛盾纠纷的多样化、复杂化要求。四是要力争保障到位。合理解决专项编制、经费补贴等问题。五是要形成合力。避免出现司法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要整合资源,强化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王会奇副市长代表市政府表态: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政法思想,强化政治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消化和理解“枫桥经验”的精髓,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和载体。认真思考市人大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我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由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苏仲毅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