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强化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工作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2014年12月30日,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 一直以来,本溪市人大常委会非常注重对预算决算的实质性审查监督,在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新修订的预算法的颁布,特别是随着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实践的不断推进,现有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的要求,因此适时出台既符合实际,有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定,对更好地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实现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提高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质量和实效是十分必要的。 2014年年初,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就全面启动了决定起草工作。在历经一年的深入调研,考察学习,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常委会认真审议并在新修订的预算法即将实施之前通过了该决定。决定共十五项内容,主要对全口径预算编报审批、预算执行监督、市本级决算草案审查批准方面的主要程序作出细化要求。此外,还对政府债务监督、高新区预算决算审查批准程序、建立“在线监督”、设立专家库、加强审计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决定的出台,必将对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的提高起到积极推动和法制保障作用。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加快推进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探索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创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预算工作委员会 罗春光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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