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11月1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孙大林,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5人对我市《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本溪市政府关于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充分了解我市当前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组织召开了部分中小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详细询问了当前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以及企业对政府下一步促进企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实地视察了宇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北冬虫夏草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修海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凤成、市政府副市长王福全陪同检查。 当前全国各地都极其重视本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对该地区经济转型、财政收入、安置就业等重大问题都有直接影响。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本溪市政府积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各有关部门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推进了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省人大检查组对我市的“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全面发展,检查组提出: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继续根据现有的“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更多切实可行的政策性支持,积极帮助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本地区现有中小企业速度发展。二是在融资渠道上还要尽可能的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要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积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担保机构,确保优质中小企业得到资金支持。三是政府在督促企业提高资产质量、信誉度建设的同时,还要下大力气抓好企业发展的软环境建设,简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审批程序,坚决杜绝部门利益化收费环节,做到切实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拉动本地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财经委办公室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