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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召开人民法院实施地方性法规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5 18:22:12 浏览次数: 【字体:

415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人民法院实施地方性法规座谈会,这是市人大第一次就地方立法工作与我市两级人民法院进行专题座谈。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及一些部门的负责人,两县四区人民法院院长参加了这次会议。座谈中,我市两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介绍了审判实践中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情况,对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地方性法规对解决审判实践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增强对地方性法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地方性法规的各项规范,在审判实践中切实贯彻实施好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俊友到会并做重要讲话。他指出,地方性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今后要为完善这一体系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对于地方性法规来说,只有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才能实现其立法目的。他强调,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保障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无可替代的作用。他要求,我市两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发挥司法审判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同时,市人大法制委要适用新形势发展需要,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地方立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针对性,坚持立法创新,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效形式,把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来源:市人大法制委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