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本溪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5年度立法计划的报告
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共两件,其中制定一件,《本溪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一件,《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调研论证项目两件,《本溪市城市供热条例》和《本溪市河道管理条例》。制定和修订的两件地方性法规均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调研论证项目也已按计划完成了工作任务。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对2006年出台的《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为该条例的修改完善提供了依据。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立法与改革发展需要同步的原则,把“三都五城”建设、生态文明和改善民生方面立法作为重中之重,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五件,其中制定两件,即《本溪市旅游条例》和《本溪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改两件,即《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和《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废止一件,即《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调研论证项目五件,即《本溪市人参管理条例》、《本溪市城市供热条例》、《本溪市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本溪市养犬管理办法》和《本溪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今年,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本溪的实施意见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在中共本溪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立法工作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立法计划,切实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建设“三都五城”新本溪,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附件:本溪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立法计划
中共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5年2月25日
附: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立法计划 一、立法计划项目(5件) (一)制定修改项目(4件)
(二)废止项目(1件)
二、调研论证项目(5件)
编辑:李斌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