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增强监督实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7 14:18:3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法行使监督权,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几年来,本溪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紧紧抓住涉及环资城建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合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保障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促进了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一、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几年来,环资城建委员会在监督工作中精心选题、深入调研、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拓宽监督领域和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1、科学选题,找准监督切入点

    科学确定监督议题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努力突出一个“准”字,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选题。每年,我们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将涉及环资城建方面的内容进行梳理,建议列入市人大监督重点,努力将党的意志和主张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愿。如沈本新城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连续几年将沈本新城规划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列入工作议题,重点予以推进。

    二是沟通政府部门征题。每年年末,我们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沟通,征求对口部门下一年度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建议,充分交换意见,深入沟通协商,努力做到监督选题与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相衔接。

    三是广泛调研搜题。通过在会议和活动中走访市人大代表和专委会委员,了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搜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为议题,力求监督工作贴近实际、体现民意。

    2、深入调研,奠定监督工作基础

    调查研究是议事之基、决事之据。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认真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重点内容,科学确定调研对象。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把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既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又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掌握全面真实情况。在调研报告形成过程中,我们及时梳理调研基本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力求调研报告既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又能站在高度、把握深度,确保调研报告高水平、高质量。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水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老城区改造、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业发展、城市供暖等方面工作开展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多次引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就报告内容专门作出批示。有些报告还在调研成果评比中获奖。今年,我们先后开展了对城市建设管理、矿山环境整治、沈本新城规划建设方面的调研。其中,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调研,就目前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6个方面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制定整治规划、严格道路维修质量、推进停车场建设、加大城建投入等意见和建议。以送阅件形式送市委、市政府后,市委书记冮瑞亲自批示,要求市建委、房产局、综合执法局各司其职、持之以恒把城市管理好。

    3、充分运用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工作质量

    在监督工作中,我们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科学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法明确的监督方式,拓展监督的领域与范围,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保证了监督工作质量。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今年,我们配合省人大及相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保证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在视察活动中,我们注重选好视察的点和面,做好实地视察,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同时在视察中,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代表参加,特别是选取对视察内容熟悉或者专业、工作领域相关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代表参加,找出关键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良方。几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对城市道路、城市供暖、物业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视察,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政府相关情况、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督促和支持政府做好相关工作。今年,我们还将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我市实施“蓝天工程”情况的视察,促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明确规定的重要监督形式。我们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议工作的过程中,注重提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建议主任会议列入常委会议题。做好审议前的调查研究,及时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在审议后,认真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力求审议意见全面准确反映审议成果,确保审议质量。我们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城市总体规划、水污染治理、总量减排、新城规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开展审议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今年,我们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将这一涉及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付诸审议。

    4、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

    创新发展是永恒的主题。人大监督工作要有发展、要有实效,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几年来,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是对热点问题抓连续监督。对一些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和处理的,我们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连续监督,紧紧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城市供暖工作一直是百姓和代表反映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难点,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坚持每年就城市供暖工作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或视察活动,督促和推进政府改进和提高供暖工作。尤其是2012年,我们先后两次开展了对供暖工作的调研、视察,形成视察报告以送阅件形式送市委、市政府,就供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政府研究解决。在我们的监督推动下,市政府、供暖企业逐年加大供暖管网和设施的改造力度,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市供暖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针对我市部分入住房屋未办理产权证问题,从2011年初开始,我们组织两次专题调研,多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汇报,督促政府下大力度解决入住房屋未办理产权证问题。在我们的跟踪督促下,到去年年底,市政府共完成4.5万余户入住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这项工作最后被市委评为全市最佳服务成果奖。今年,我们还将继续深入监督,力争这个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维护百姓的居住权益。

    二是对重点工作抓跟踪问效。对政府环资城建方面的重点工作,我们坚持跟踪监督,在督促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对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坚持一抓到底,直到见到效果。2010年,环资城建委围绕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工作监督,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对此专门形成了审议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布。2011年,我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汇报,就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予以跟踪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市政府逐年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去年成功创建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012年,我们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审议意见,并在本溪日报上全文公布。今年,我们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市政府相关情况汇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三是注重监督工作与其他工作的结合。在采取多种监督形式,拓展监督范围的同时,我们还将监督工作与人大立法工作、工作评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环保世纪行活动等紧密结合,就重点议题采取多种手段,全方位推进。2011年我们结合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对立法中涉及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治责任等焦点问题进行调研和视察,在促进政府相关工作的同时,也较好地解决了立法中一些争议问题。去年,我们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部分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把对工作的监督和对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监督有机结合,促进了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监督。今年,将监督工作与协助督办重点代表建议件结合,多次实地调研代表建议涉及的政府工作,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好。我们还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蓝天工程,将环保世纪行活动主题确定为"治理大气污染、实施蓝天工程"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得到了更加紧密的契合。

    三、几点体会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自身工作,在监督方面发挥出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必须深刻认识专门委员会在监督工作中的工作性质、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和作用,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必须处理好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之间的关系。监督法规定,监督工作的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作为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就是说,专门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只能受常委会委托,从事常委会监督的具体工作。几年来,我们在监督工作中明确自身定位,积极向常委会提出监督工作建议,做好相关监督议题的具体组织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工作。

    2、必须处理好专门委员会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是政府整体工作的组成部门,其代表的是政府行使职权,应当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专门委员会作为代表大会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具有法定的地位,受人大常委会委托,具体组织实施监督。但是专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是督促性的监督。因此,专门委员会必须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通过组织调研、视察、检查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工作。

    3、必须处理好专门委员会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做好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需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依靠代表发挥好职能作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环资城建委员会的集体作用,坚持定期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倾听委员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调动大家的力量做好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委员会工作。

    4、必须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监督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和监督方式,是法律明确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我们必须要继承,做到依法监督。同时,也要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同时,积极创新和发扬。只有在完善监督机制、拓展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和强化监督实效上,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才能不断深化和完善。

    回顾过去的监督工作,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发展,与省人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我们感到还有一定差距。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还需要深入研究探索,监督的方式方法还比较有限,监督的实效性方面还需要增强等。这些方面,需要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在今年上半年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既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监督工作。一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我市实施“蓝天工程”情况的视察,促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开展对我市生态建设规划工作的监督,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本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开展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跟踪监督。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对《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进一步推进政府重点民生工作。四是开展对我市部分已入住房屋未办理产权证问题的跟踪监督,推进我市未验收入住房屋的认证确权工作。五是组织开展对我市供暖工作的视察,进一步推进我市供暖工作。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