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依法监督扎实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07 14:48:0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环资委

 

        2008年辽宁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治理辽河流域水污染协调行动启动以来,到今年已经5个年头了。五年来,本溪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协调行动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本溪市辖区内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

        五年来,按照协调行动的总体部署,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本溪实际,完善地方立法,强化监督实效,从立法、监督等多个方面扎实推进我市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1、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水污染治理提供法律支撑

        2011年,在面对我市水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水污染防治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下,特别是随着总量减排、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建设生态城市工作的推进,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溪市人大常委会适时结合代表议案办理,开展了《本溪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工作。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就条例的体例、内容进行了反复修改论证,使出台后的条例既具有前瞻性,又符合我市实际。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情况,促进水污染治理工作进程

        2008年协调行动启动后,我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予以高度关注。同年8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围绕总量减排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治理工程,特别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等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全市重点污染源治理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919,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太子河城区段综合整治情况的汇报,对太子河城区段综合整治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建立太子河城区段水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出了意见。

        2009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我市太子河、细河等流域水污染问题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我市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推进我市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太子河、细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辽宁中部七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和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05月,为确保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议。常委会议在肯定工作的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三都五城”规划建设中的环保工作等7点意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提出了系统规划实施市区污水治理工程,明确要求加快排污沟截流和雨污分流、市污水处理厂升级和中水回用、本钢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等,以提升我市的水环境质量,改善辽河流域水环境状况。

        20115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又跟踪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工作的同时,要求市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继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严格环境监管,提升环境效能;扎实推进创模工作。持续跟踪监督,促进了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扎实推进。

        3、进行专项检查和视察,督促政府落实责任和措施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治理方面开展多次检查和视察活动,促进相关环保法规的贯彻实施,督促政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愉亲自带队,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及太子河、细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视察,专项听取市政府汇报,实地查看太子河城市段污水截流工程、部分企业污水处理情况和细河流域整治情况,要求市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环保意识,全力推进太子河、细河整治,加大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及重点治理。通过常委会组织视察、检查活动,进一步推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落实。

        4、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几年来,我们在推进水污染工作的同时,结合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加大对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水污染治理。如2008年我们以“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碧水蓝天”为主题,将水污染治理作为宣传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开展活动。再如去年我们立足水污染治理,以“治理保护母亲河,创建环保模范城”为主题,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部分县区水污染综合整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报道,使环保世纪行活动与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5、加强与其他城市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水污染治理

        20089月,我们主动赴辽阳窝水库进行了实地调研,向辽阳市有关部门通报了我市太子河及细河等水污染治理的有关情况,与辽阳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征求下游城市对进一步搞好水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建议。2011年,我们结合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专程赴与我市情况相近的抚顺市,就流域生态补偿、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协调行动城市间的交流互动,共同推进水污染治理。

        二、政府重视,措施有力,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1、加强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坚持把水污染治理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来抓,先后制定了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点的流域各项治理措施。为确保责任落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及主要污染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实行了“河长”制,由各县(区)主要领导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县(区)主要河流和重点企业排污口水质的监督考核,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市政府还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太子河、细河等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对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动作迟缓的县(区)政府,启动了市领导约谈机制。

        2、狠抓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我市立足全面改善城市环境,以“创模”工作为中心,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平均日处理污水20.6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市先后开工建设了本溪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桓仁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芬区污水处理厂及北钢污水处理厂等,截止2010年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去年启动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计划投资11.2亿元,实施本钢等污水处理厂扩容、雨污分流,工业园区污水厂建设等27项污水防治工程,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3、扎实开展流域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强化减排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开展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事实的企业,予以挂牌督办。加强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截止去年末,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97%,完好率92%、达标率86%。同时,淘汰了部分生产工艺落后、高耗水、高污染的生产设备,如关停了本钢一铁厂,环保搬迁了本溪水泥厂。通过加强流域环境整治,有力地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4、全面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加强对我市老官砬子、南芬区、本溪县小市镇、桓仁县桓仁镇等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及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落实例行性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已经全部取缔,没有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老官砬子、本溪县、桓仁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一直保持国家二类地表水标准。南芬区饮用水源上迁工程已完成,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国家三类地表水标准。

        三、创新工作形式,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1、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是基础。针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本溪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本溪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相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律基础,对搞好水污染治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2、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把握监督重点是关键。几年来,我们紧紧把握我市水污染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开展监督工作,对于一些短期无法解决的,我们坚持跟踪监督,常抓不懈,推进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如本钢一铁厂作为排污大户,我们进行了持续关注,最终推动了这一百年老厂的关停,也使辽河流域减少了一个主要污染源。再如本溪水泥厂,作为市内最大污染源,常年以来对市内空气和地下水源造成严重污染,代表反映十分强烈。几年来,经过人大的监督推进,市委、市政府的不懈努力,最终本溪水泥厂实现了环保搬迁。

        3、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是保证。几年来,我们注重同协调行动兄弟市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如2008年,我们主动赴辽阳,学习同一流域下游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了解兄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动态,研究共同推进水污染治理,形成工作合力。2010年,我们结合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到抚顺市学习交流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方面的成熟做法。通过保持协调行动其他城市的联系,加强了工作沟通,也促进了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也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过程中,加强与县区人大间的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共同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协调联动,保证了水污染治理工作共同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四、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

        1、继续巩固水污染协调行动的工作成果。协调行动以来,各市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都取得很多成功经验和重大进展,在工作机制上也有了很多的创新做法,希望下一步省委、省政府继续对协调行动给予更多的关注、指导和帮助,使水污染协调行动能够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取得更大成绩。

        2、对水污染治理项目进行适度的政策和资金扶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我市启动了“青山”、“碧水”、“蓝天”三大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其中“碧水”工程将投资11.2亿元开展27项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压力很大。希望省委、省政府能够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确保这些项目能如期进行,把惠民生、得民心的好事办好。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