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推进民生立法
城市供暖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供暖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今年初人代会期间,袁海华等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本溪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的议案。环资城建委按照大会主席团的决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环资城建委依照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近期开展的供暖调研,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办理工作。先后深入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听取和了解情况,实地走访了市广惠热力公司、衡泽热力公司、泛亚热电公司、华兴热电公司和部分规模较小的供暖企业,召开了部分基层人大代表、街道社区负责同志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到沈阳、丹东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议案办理意见。同时与提出议案的代表进行了沟通,代表答复表示满意。 2010年10月28日,我市制定出台了《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我市供热用热行为、供热用热双方权益进行了规范。但随着供暖事业的发展,我市供暖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供热管理和执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供热用热双方的矛盾纠纷急需在法律层面进行调整和解决,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待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明确。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供热用热双方行为,解决供热用热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提高供热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辽宁省正在对城市供热立法进行前期调研,计划上升到立法层面。因此,为避免与上位法冲突,建议衔接省人大立法动态,今年做好立法前期的调研论证工作,待辽宁省城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出台后,再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我市的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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