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与报告

关于我市“十二五”及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6 08:27: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新环保法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委对我市“十二五”及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结合2016年常委会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2017年常委会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一并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环境质量状况及工作情况

“十二五”期间,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三都五城”建设为抓手,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着力解决全市人民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环境质量状况趋稳向好

“十二五”期间,本溪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逐年上升,2011-2013年,实行老标准期间,达标率由95.6%上升到96.2%。2014年采用新标准评价后,空气质量仍呈逐年改善趋势,达标率由2014年的71.2%上升到2015年的75.1%,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了274天;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河流太子河本溪段兴安断面水质由2011年的国家Ⅴ类标准提升至Ⅳ类标准,达到水质功能区区划要求;老官砬子断面继续保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清洁。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达标率100%。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为实现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责任,结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对不具备环境治理功能的小供暖锅炉实行“拆小并大”工程,累计停运禁燃区内的供暖锅炉房35座,拆除小锅炉80台,淘汰10吨以下生产及洗浴燃煤锅炉110台。累计淘汰炼铁高炉6座、烧结机9台、焦炉2座及水泥回转窑3座等42个落后产能及工艺设备。完成本钢炼铁厂等大型用煤企业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120个,淘汰各类黄标车20000余辆。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有突破

“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对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乡镇配套建设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全市累计新建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82万吨,乡镇污水处理率得到较大提升。新建、扩建和提标城镇污水处理厂12座,日处理能力达到46万吨,市区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工业企业污水循环利用率大幅度提高,用水重复率达到92%。

(四)农村生态环保工作进展明显

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为契机,通过实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共有14个乡镇、112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命名;环境连片整治地区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达到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农村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为我市打造全域旅游开发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市政府以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取缔10吨以下燃煤锅炉646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9747台,环境空气质量达Ⅱ级(良)以上天数为316天,达标率为86.3%,优于省考核指标(优良天数达标率80%以上)要求,优级天数同比增加了33天;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老官砬子断面、太子河南支和北支断面(本溪县)、大伙房输水工程取水口(桓仁县)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兴安断面和细河邱家断面水质达标,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5.71%,超省控标准28.57个百分点(省控标准为57.14%,),老官砬子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环境形势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市县(区)两级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不高,新环保法实施近3年来,全市市县(区)两级政府都没有主动将本年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