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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调研消防法 为群众的生命负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7 14:42:10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消防法》纪实

 

 为了进一步推动《消防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确保“十二运”消防安全,提高全市消防工作水平,减少和控制消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人大内司委组织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振福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进行了调研。

    2009年,修订后的《消防法》施行以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着眼于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着力开展《消防法》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成效,加强和改善消防设施装备和队伍建设,全市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3年来,市政府召开消防工作方面的会议57次,下发消防工作方面的文件35个,市领导就消防工作作出专门批示73次,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51个,县(区)级以上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190次。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宣传贯彻《消防法》为主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以报刊、广播电视、移动联通网络为阵地,对广大市民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及相关法规,在全市城乡形成了“关注消防、宣传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形成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公安消防机构全警动员整治火灾隐患的格局,加强队伍建设,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得到群众认可。

    但随着市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消防工作与《消防法》的要求,与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权、财产权,与维护公共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相比还有差距,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法》,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市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宣传机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和日常化。要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纳入各种干部学习、职业培训、学校教育范围。要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促进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要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运行机制。市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形成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加强社区、村消防组织机构的建设,理顺消防管理体制,强化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组织网络体系健全,活动正常开展,发挥应有作用。要明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责,健全并认真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消防规划,切实加大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和管理力度。市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协调发展。要调整提高消防业务经费开支标准,不断完善财政对消防工作投入的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队站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加强排查整改力度,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大隐患实行挂牌限期整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注重查纠违章停车、乱停车,切实解决违章建筑和机动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灭火、救援、逃生的“生命通道”顺畅。(汤凤春)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