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决议重落实 监督执行见成效
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的合权益是否真正得以维护,事关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否得以彰显。为进一步支持法院开展民事执行工作,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为我省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打破困扰着法院“执行难”吹响了攻坚的号角。10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专门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情况汇报,得到了调研组的高度评价,并明确指出我市的这一做法在全省人大予以推广。 我市在贯彻落实《决议》上有着深厚的工作基础。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就敏锐的发现,民事执行工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法院工作的“难点”,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了调研组,深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走访了部分企业,召开了有法院、政府、企业、街道、社区等相关参加人员的座谈会,对有关“执行难”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了调研报告,2007年7月25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决定》站在法律的高度上,在要求法院提高自身,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提出坚决支持法院依法执行,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要积极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同时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支持法院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并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决定》还提出,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支持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和干扰,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履行法律义务,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决定》的作出为我市两级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开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后,我市人大常委会将此作为监督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一次契机,认真学习《决议》的有关要求,并逐条进行细化理解,深入领会《决议》精神,树立科学的监督理念,提出了“在监督中支持法院工作,在支持中推动法院工作”的工作目标,以监督为手段,以支持为目的,依法积极行使监督职权,支持法院开展民事执行工作,不断推动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力度,在原有的基础上把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监督的有效做法贯穿起来,形成监督、保障、支持的新机制,使得监督更到位,支持保障更有力。一是完善与检察机关备案监督工作机制,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诉讼监督年”活动,细化与检察机关开展监督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备案工作制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建议意见进行备案,进一步强化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二是完善了代表监督和模范守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代表监督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搭建平台,对代表提出的涉及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依法及时交由法院办理,保证代表依法行使监督的权力。三是建立了信访反馈监督机制,及时将上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的案件、群众反映的涉及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来访及时反馈法院,以便于法院掌握在执行工作中的各种动态。 为了全面推动法院贯彻落实《决议》进一步开展民事执行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两级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听取了我市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决议》的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县区法院查阅执行卷宗,召开了由国有企业代表、私营企业代表、负有执行协助义务单位代表、律师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通过调研感到,市两级法院能够积极主动的接受监督,将人大的监督视为工作的动力和开展执行工作的保障,切实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对民事执行工作作出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方法,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统一部署,使执行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切实维护法律威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杨升)
编辑:白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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