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残疾人的生命健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民生建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3月下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哲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召开了残疾人工作者座谈会,听取了市残联和各县区残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市育智学校、市职业制衣厂、溪湖区阳光家园、盲人按摩点和残疾人个体创业点,深入残疾人家庭走访了解情况,检查了市内无障碍设施,还分别召开了残疾人代表座谈会和残工委成员单位座谈会。
通过调研、座谈、深入残疾人家庭走访,调研组深深的感到。近年来,我市政府和各级残联组织,把残疾人工作当作一件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扎实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帮扶、生活等方面的工作,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残疾人教育文体工作稳步发展,残疾人劳动就业和权益保障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调研组看到这些成绩感到欣慰,同时还针对残疾人社会救助、康复服务、就业、特殊教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营造助残扶残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残疾人工作的各项措施,扶助贫困残疾人,让他们能够和健全人一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法制宣传与实际效果的结合,形式与内容的结合,城市与农村的结合,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要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格局中,予以统筹规划,并按照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优先”、“重点”和“特殊扶持”的指导原则,在政策和财力方面加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力度。在实施各项社会保险中,要切实考虑到残疾人、特别是困难残疾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更多更具体的优惠政策,并逐步建立起长效救助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推进社区康复进程,扎实开展各项残疾人康复项目,使残疾人康复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提高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排查和预防先天性残疾工作力度,建立出生缺陷筛查随报机制,加强优生优育,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要加大对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就业工作力度,给家庭和社会减少一些负担,帮助实现残疾人的自身价值,增加对生活的信心。 五是进一步开展托养照料服务工作。为解决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问题,要将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对符合托养照料服务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料服务,着力提升我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减轻家庭托养残疾人的负担,让残疾人真正体会到“阳光家园”带来的实惠,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六是要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教育工作水平。要进一步整合我市的特殊教育资源,建立统一管理的特殊学校教育机制,以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实现残疾人自身价值。 七是要进一步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要建立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建设和管理责任,切实把无障碍建设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同时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实施各项建设。
来源:本溪日报2011-4-12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