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与报告

深化林改兴林富民 促进林业经济快速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7 14:52:03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农委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林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按照《本溪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最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哲、吕俊友、沈福泰、秘书长于兆琨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林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市政府副市长高升平及市林业局负责同志陪同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本溪、桓仁两县,实地察看了林业服务大厅、林下基地、林木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林业深加工企业等方面工作,听取了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经济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林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市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把兴林、富民作为造福本溪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领导,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做到了认识有高度,推进有力度,工作有广度,成效显亮度,进一步激发了林业经济内在活力,初步形成了生态与产业共进、保护与开发并举、改革与发展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目前,全市林业已呈现资源增长、产业增效、林农增收的良好态势。

    一是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几年来,全市林业工作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到2010年末,全市有林面积达到94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了49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了74.5%,位居全省首位。目前,全市涉林的生态景区、景观已初步形成,城乡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是林业经济发展势头较好。市政府及林业部门积极采取扶持引导、优化结构、技术支持等措施,大力发展干坚果、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种植、林下养殖、林木加工等林业产业基地,使林业经济保持了稳步较快发展的态势。目前,全市林产品规模以上加工企业103家,林业经济以年均30%速度递增,2010年全市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了120亿元。农民人均涉林收入4673元,占其纯收入的60%。林业产业和林地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基础和渠道来源。

    三是森林安保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切实加强了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政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业科技等方面建设,森林安保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近些年,已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近千起,相关违法人员受到及时惩处;护林防火得到强化,几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科技兴林大力推广,一些新技术、新品种得到应用。

    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切实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和修订了《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本溪环城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依法完善了森林经营流转,加强和改进了林业管理,为林改进一步深化创造了条件。

    五是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2010年我市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并得到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面鲜亮的旗帜”的美誉。本溪、桓仁县分别荣获了 “省级绿化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称号。

    二、当前林业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林业经济发展目前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进一步推进林业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评估、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方面尽管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但林权流转仍存在一定阻碍,抵押权实现仍有一定难度。林农抵御风险的能力差,林业保险面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小、档次低、市场竞争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仍存在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特别是在利益驱使下,个别毁林开垦、毁林开矿、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破坏森林植被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涉林小开荒虽经多次整治,但仍然较为严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林业经济发展融资困难。涉林企业发展仍然面临融资门槛高、手续繁杂、贷款时间短等问题;广大林农虽有发展意愿,但缺少发展林业产业的启动资金,一定程度影响了林业经济进一步发展。

    四是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带动力弱。涉林企业大多以半成品或初级加工为主,龙头企业少,带动能力差,品牌效应低,市场竞争弱,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林业产业体系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对进一步加快林业经济发展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视察组就进一步加快全市林业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我市林业重要性的认识。我市作为辽宁东部地区生态建设的主体,具有“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地貌特征,森林覆盖率高,独具发展林业的天然优势。林业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县域经济、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载体。市十一次党代会已明确以“三都五城”建设为核心,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把本溪建设成为现代生态宜居城市。要实现这一目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我市发展林业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明确林业在“三都五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林业是我市林农生产生活的重要依托和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争取政策、制定政策,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森林生态体系,把林业经济打造成重要的接续产业。要从关注民生、了解民意、为民谋利的高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农民发展林业生产,保护林业资源,为塑造我市城市形象,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2、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机制。一是尽快制定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现行《森林法》于1984年颁布实施,虽经1998年修订,但仍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市林业用地占市域总面积的比例已超过80%,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适应我市实际、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使森林资源的保护、建设有法可依,永续利用。二是理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承担森林资源管护的主导作用,制定本溪市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明确矿产开发、建设相关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许可的前置制度,并可参照省里组建我市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机构,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的工作力度。三是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的联动机制。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林业、国土、环保、水务、公安、监察、安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定期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并集中处理一批大案要案,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以切实保护好我市的“青山绿水”。

    3、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林业产业结构。要不断完善和建设林业产业体系,延长林业产业链条,实现规模经营、特色经营、品牌经营。全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大力引进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项目,从整体上、根本上提高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和科技水平。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扎实做好各项政策落实工作。继续加快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全市林业经济持续发展打好基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林业科技和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和优化。稳步推进林权抵押信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发展林业的支撑能力。继续发展林下、林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等涉林产业,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发展及县域经济实现“五年翻两番”的目标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4、继续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涉农重大改革。我市作为全国林改试点城市,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和完善林改工作措施,为林改不断深化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森林保险制度,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依法规范林权流转,不断扩大农民流转经营自主权。加快发展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林业资源优化组合,切实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继续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加强技术指导,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科学造林,积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实现我市森林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继续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和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森林病虫鼠害,通过林改不断深化林业生态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市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切实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促进林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