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
10月16日、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关林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溪,围绕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副主任李少平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对辽宁大石药业有限公司、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召开工作汇报会,分别听取市政府、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所作的工作汇报,还与中医医疗机构负责人、中医药从业人员、中药生产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本溪作为中国药都所在地,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有具体规划、具体内容,有特殊举措和制度,工作扎实有力,不打折扣,非常到位。检查组指出,《中医药法》是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而制定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医院、药企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到位。要各尽其责,对照《中医药法》找差距,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要实现中医药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科学严谨推进各项工作,推动中国药都发展再上新合阶,为辽宁健康产业发展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