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图文:刘旭
7月1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副主任李少平先后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组成,先后深入主城区和两县卫健部门、疾控部门及多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分别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座谈。
执法检查组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原则,围绕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五大方面法律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和我市实际,重点检查了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传染病信息直报系统运行、传染病检测实验室建设、突发公共卫生医疗物资储备、传染病防疫和医护人员工资待遇保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严防严控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
“信息直报系统全覆盖了吗?”、“发热患者‘闭环管理’措施有哪些?”、“要坚决杜绝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事件发生”、“要夯实防疫物资保障基础”、“要坚持平战结合,尽快补齐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短板”。每到一处,检查组成员都仔细查阅资料、详细询问情况、亲身实地察看,或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提问或叮嘱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检查组在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情况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少平指出:“通过本次执法检查,我们看到,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为抓手,不断规范和完善了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严格对照《传染病防治法》法条规定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发现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建议市政府从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社会宣教工作力度,二是要进一步推进疾控中心机构建设,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四是要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五是要进一步促进传染病防治产学研一体化建设,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对执法检查下步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科学有序开展防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市委疫情防控常态化目标任务落实的务实之举。教科委把握法律核心要点、紧密结合疫情防控中心任务,协调组织实施的前期调研、集中视察活动指向性强、严谨有序、成效明显。通过近3天的实地检查,我们总结了经验和成绩、查找了短板和不足、提出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教科委要全面梳理检查情况,认真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各位常委会委员要继续深入了解实情,提高分组审议专业性,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推进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不断改进和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好山城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政府副市长牟傲风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