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与报告

关于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7 15:01:5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教科委

 

 为了继承和弘扬我市地域文化精神,推动督促政府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九月下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市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广良带队,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孤山新堡、九龙山城、铁刹山酒厂及市博物馆,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发掘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坚持"科学保护、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方针,切实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文化底蕴丰厚,具有很高的保护和发掘价值。

    出土文物证实,我国数千年文明历史,在本溪地域均留有痕迹,在庙后山、五女山、本溪水洞、平顶山、温泉寺、铁刹山等遗址中,分别出土有青铜时代、战国时期、汉、唐、辽、金、元、明、清等朝代的文物,这证明本溪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历代发展紧密相联。各族人民在各个历史阶段创造了辉煌灿烂、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这是历史的沉积,也是本溪不可多得和不可再生的无法估价的文化遗产。

    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以古建筑、古遗址、古石刻、古墓葬等为主,是历史上某阶段本溪群众生活、民间信仰和政治斗争的实物见证。目前全市境内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215处。其中,受国家重点保护的有10处,受省政府保护的有8处,受市政府保护的有73处,受县(区)级政府保护的有近百处。可移动文物主要收藏在全市各类博物馆里,共计15000余件(套)。其中,一级文物4件(套)、二级文物100余件(套)、三级文物800余件(套)。目前,全市有珍贵文物1000余件(套)。

    我市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多采,源远流长,反映出本溪人们特有的文化精神、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挖掘和申报,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非遗”项目4项、省级7项、市级15项。4人列为国家“非遗”传承人、7人列为省级传承人。桓仁县的朝鲜族农乐舞(即乞粒舞),本溪县和明山区的社火,田连元评书,本溪满族故事等,均是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在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份量。

    (二)措施有力,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及发掘。

    结合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市政府自20084月全面启动野外文物普查,先后筹措资金近300余万元,在全市建立7支普查队,运用信息网络和GPS定位仪等高技术手段,对全市两县五区,25个街道办事处、40个乡镇、229个社区、289个行政村,进行了全覆盖实地调查。通过普查,基本掌握了我市现存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现状和保存环境。同时,还在全市开展了“非遗”调查,按照“一村一表、一乡一本、一县一图”的要求,通过走访调查,收集全市“非遗”线索687条,主要有民间文学、传统戏剧、曲艺、礼仪、医药等20余类。登记的重点项目有15项。市政府公布了本溪市第四批“非遗”保护名录(12项),举行了授牌仪式。中国本溪“剪纸产业创意园”建立后,本溪满族剪纸项目落户创意园。桓仁县乞粒舞作为国家“非遗”项目,参加了第十二届全运会开幕式表演。针对“三普”登记的重要遗址,市政府组织县区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先后公布了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91处,为保护全市文化遗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挖掘地域文化,塑造本溪文化名城形象。

    文化遗产是城市的形象名片,在我市的文化遗产中,具有一批社会影响大、旅游价值高、文化品牌响的重点文物景点。如世界文化遗产五女山高句丽山城遗址,东北道教发源地九顶铁刹山,东北最早的古人类遗址庙后山。五女山山城被称为“东方第一卫城”,庙后山遗址称为“东北第一人故乡”,因马城子墓地呈现出的太子河流域文化特点,被称为“马城子文化现象”。朝鲜族乞粒舞、本溪社火等“非遗”项目,也从民族民间和生产发展方面,突出了本溪鲜明的地域特点。桓仁县五女山山城“申遗”成功后,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和声誉,产生了积极影响。近年来,乞粒舞通过参加各类大型活动、进京表演等,使外界认识了本溪;田连元“电视评书”播讲后,都知道本溪有个田连元;辽砚参展上海世博会,作品被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本溪剪纸作品也多次获得大奖,这些活动均以优秀的文化形象广泛的宣传了本溪。随着我市“文保”单位日益增多,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逐步完善,本溪城市的声誉也不断提升。尤其是乞粒舞参加十二运开幕式表演,本钢一铁厂旧址保护论证,庙后山遗址再次发掘等重大文化活动,使外界进一步了解了本溪。据统计,近三年来,国家、省有关专家来溪考察“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的人员达五十余人,北京、辽宁省等地的媒体记者,来采访五女山山城、本钢一铁厂旧址、庙后山遗址的人数近百人,宣传本溪文化遗产方面的稿件近百篇,使本溪在省内外树立了文化山城的形象。市博物馆成为展示历史文化的平台,通过与韩国、台湾、以及国内许多城市开展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承接省内外和本市各类文化艺术展览,开办文化讲座等,成为本溪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

    二、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遗产保护存在认识偏差。

    少数地方、部门和个人将保护文物视为现代化、城市化的阻碍,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忽视了文物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长远功能,对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缺乏正确的认识。因此,当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出现矛盾时,多以牺牲文物为代价,拆除、损毁文物现象时有发生,文物消失数量惊人。我市仍有不少老街区、老作坊、老企业遭到强行拆迁,使得一些有代表性和历史意义的建筑和企业无法保留,甚至面临消失的危险,如本溪县的连山关日本建筑群(中华民国时期,市级保护单位)、明山区的威宁营遗址(战国至汉代,市级保护单位)等。广大群众也没有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参与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从全市来看,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特别是县区一级更少。据统计,我市两县五区只有桓仁县设有文物局,本溪县设有文管所,四个城区各设1名专干。我市2007年成立“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为市群众艺术馆人员兼职,县区属于随时有活动随时抽调人员。不少从事文化遗产和保护工作的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相关业务知识,大部分文物工作人员对文化遗产的种类和如何保护等只有粗浅片面的认识,保护方式单一落后。一些项目因传承人年龄较大,在传承上缺少延续机制。例如《本溪民间故事》、《满族萨满舞》、《满族民间歌谣》等,亟需扩大后续人员队伍。

     (三)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紧缺。

    “非遗”项目除4个国家级项目每年有专项资金支持外,市级项目保护专项资金缺少。大量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经费几乎没有,需经费时则“一事一议”申请,导致一些文化遗产面临消失危险。比如,对照1986年开展的不可移动文物“二普”登记名目,2011年结束的"三普"登记名录发现消失了85处,主要是小砬沟石棺墓、东山烽火台址、玄真观遗址等庙宇和墓葬。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虽然逐年加大,但在实际运行中投入经费仍然相对不足,现有的资金投入难以满足文化遗产的勘察、保护、修缮、开发及合理利用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历史文化遗址设施的长效维护管理。据了解,沈阳市“文保”单位129处、年保护经费500万元。葫芦岛市“文保”单位89处、年保护经费66万元。我市“文保”单位91处,年保护经费只有15万元(包括每年5万元支持馆藏文物的维护、征集、购置)。目前,国家、省对“文保”专项资金虽然也逐年增加,但如果不努力争取项目,很难得到相应资金支持。

    (四)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尚未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

    在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人文精神塑造方面缺乏深入的挖掘,切入点未找准。没有用开放的态度来对待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支持旅游发展的人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比如视察组在本溪满族自治县视察时发现,孤山新堡、九龙山城和马城子墓地等文物保护单位都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由于缺乏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不仅未能把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出来,有的甚至还不为大众所知。永隆泉满族传统酿酒工艺也未能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经济效益没有显现。“本溪湖煤铁遗址公园”、“庙后山遗址考古公园”等遗址建设项目仍处于立项规划阶段,还未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对今后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个民族和地区最珍惜的宝贵财富。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历史,保持我们的文化基础,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市政府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文化遗产不但是历史,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重要资源。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发掘工作,加大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市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走法制化文化遗产保护道路。各级政府要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建立协调统一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发掘中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发掘工作,营造文化遗产全民保护的氛围。

    (二)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

    要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一批素质较高、业务能力强、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招聘、选调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充实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对数量太少的特殊专门人才要特事特办。要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人员的培训工作,鼓励文化遗产保护人员岗位成才,并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尽可能好的条件。要研究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保护人员的编制问题,切实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同时,结合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做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此储备一定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积极支持者。

    (三)要争取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经费。

    要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将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日常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和财政收入增长的情况逐渐增加。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制定鼓励政策,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济支持。要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文物保护项目和经费,探索文物保护和利用投资融资新渠道,可考虑引进外资或民间资本,动员社会力量来开发保护。

    (四)要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要成立文 化遗产保护专门机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打造一批本溪文化品牌,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旅游资源开发等经济文化事业结合起来,形成文物保护与土地开发、生态保护、观光旅游、度假休闲的互动格局,发挥文物支持旅游的人文核心作用,壮大文化遗产保护的经济基础。要将“本溪湖煤铁遗址公园”、“庙后山古人类遗址公园”分别打造成全国旅游经典景区、东北第一人故乡品牌,发挥出文物支持旅游的作用。要深入研究,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真正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