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图文:佟赓
9月7日、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捷率执法检查组来溪,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出席座谈会并作汇报。
在市、县两级人大和政府座谈会上,李景玉汇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的情况,并提出具体建议。两县人大和市县政府分别就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做了汇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两县,对本溪县高官中心卫生院、满族小学、龙宝参茸有限公司,以及桓仁县五里甸子镇老黑山村大榛子种植基地、沙尖子满族特色村寨进行了实地考察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为全省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发展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守护好生态屏障做出了重要贡献。
康捷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要依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确保“脱贫、全面小康、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少”。要加快建设民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创新性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生态型产业集聚区。要扎实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人大监督常态化,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长鏖,副市长于庆伟出席座谈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伟等相关部门参加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