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责。人口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如何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这一主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逐步使代表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一)把好代表入口关。从代表工作的实际看,历届出现的“问题代表”和履职能力不强的代表,一般都是因为“先天不足”造成的。为此,在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我们工作重点是把好代表候选人的质量关、结构关,注重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履职积极性,保证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尽量避免代表的“先天不足”问题。在近两届人大代表换届时,我们都会同市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公安、检法、国地税、工商、环保、计生等单位,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全面的审核,严把代表质量关和结构关。本届选举产生的306名市人大代表中,一方面,引导选区注重选拔自身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履职能力强的人当代表;另一方面,切实注重代表构成,使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比例均比上届有所提高,实现了“两提升、一降低”的目标。 (二)组织开展代表学习活动。为使代表尽快进入角色,发挥好代表的职能作用,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履职学习工作,建立了常态化的代表履职学习机制,把开展代表履职学习、提高代表履职技能,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我们在每届的届初都制定新一届五年的代表履职学习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代表履职学习的重点是提高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的权力和义务的认识;提高代表审议大会各项工作报告、议案,议事表决,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能力。按照五年代表履职学习规划,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已集中举办了三期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对新当选的代表和没有参加系统履职学习的连任代表,组织开展了系统的履职学习培训;围绕如何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发挥骨干作用,组织召开了代表小组组长、联络员工作研讨交流会。下一步我们还将陆续开展有关代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代表视察调研、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等方面的履职学习;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代表知情知政报告会;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使代表比较系统地掌握人大代表工作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促进思维方式的变革,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代表履职的自觉性。 (三)发挥老代表的传帮带作用。从历年人大代表履职的实际看,换届时保留部分履职优秀老代表,对提高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总体素质,保持人大工作连续性,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中,按省人大保留三分之一左右连任代表的要求,本届人大代表小组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大部分是由连任代表担任的,因此,无论是在大会期间的审议、讨论发言、提出议案建议,还是在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中,老代表们都能通过他们自身积累的履职经验和具体事项的处理方法以及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对新代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了代表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保证代表在行权履职中发挥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是保证代表充分行使职权的根本性措施。 首先从保证代表发挥作用入手,制定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一是出台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检查暂行办法》,通过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二是制定了《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分组讨论时发表意见,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三是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通过代表小组集体视察、调研活动,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四是出台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暂行办法》,加大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提高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能力;五是开展“代表之家”建设以及代表工作进社区(村),搭建履职平台,广泛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通过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提高履职能力。 其次,完善代表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动力。一是探索对代表的“管理”问题。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形式、手段、程序等要有明确的规定,以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外部约束力,解决好怎样监督的问题。为此,我们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分别制定了市人大代表团的代表自律公约、市人大代表小组的代表自律公约。二是建立代表辞职制度。对代表实行动态管理,对个别代表因某些原因履职困难或履职不积极的,及时进行谈话或要求其辞去代表职务,优胜劣汰,畅通代表“出口”,保持代表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三是建立代表定期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制度,让代表自觉接受原选区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克服代表中存在的不作为现象,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今年,我们起草了《开展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的意见》,将在部分县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各级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活动。四是加强宣传,典型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的宣传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激励代表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做好典型引路的作用,我们持续开展了每两年评选一次先进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每年评选一次优秀人大代表建议活动;在《本溪日报<民主法制>》专版、《本溪人大》刊物和本溪人大网,广泛宣传人大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创造条件,为代表履行职权搞好服务工作 (一)强化服务意识,为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人大常委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关,担负着组织、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为代表发挥作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的重任。服务代表意识的强弱、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提高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一是科学合理的划分代表小组,选配好代表小组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为加强代表小组的领导力量,每个代表小组安排一名人大常委会办事部门或专委会领导任小组副组长;二是协助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引导代表把履职的重点放在全市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三是全程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做好代表小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协调与服务工作;四是抓好代表活动成果的形成和转化,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 (二)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代表知情知政的实现是代表履行各项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体现代表履职能力的前提条件。一是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代表活动,了解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重大的立法活动、重要的人事任免情况等;二是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每人联系10名市人大代表,驻会委员每人联系5名市人大代表,不驻会委员每人联系3-5名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本级人大代表,倾听代表意见建议;三是邀请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定期举办政情通报会,使代表了解“一府两院”的全面工作,以方便代表行使好监督权、决策权;四是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辽宁人大》、《人民代表报》等报刊杂志,及时邮寄《人大常委会公报》、《本溪人大》等代表学习资料。 (三)引导代表在行权履职中发挥四方面作用。一是参与决策作用。我们无论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都积极引导代表参与全市重大事项的决策,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成全市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引导代表自觉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引导代表结合本地实际,自觉把履职重点放在市委、市政府关注的要事难事对策研究上,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矛盾破解上,放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上。二是监督促进作用。通过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和调研等活动,针对“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问题解决,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各项行政、司法工作的落实。在工作中引导代表注意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针对问题共同寻求解决的途径和方法,真正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强化监督。市十四届人大五年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7项,组织开展专题视察102次,执法检查85次;人大代表小组开展“三察(查)”260余次,提出代表建议和意见1910多件,在促进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桥梁纽带作用。我们注重发挥人大代表联系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起草制定了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实施意见,开展了“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以及代表工作进社区(村)活动等,畅通了各级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或选民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及其先进性,决定了人大代表必须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当好表率。我们在开展代表活动中,注重发挥党员代表作用,切实保证市委重大决策的实施;注重发挥优秀代表作用,促进代表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注重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我们每届开展两次代表评先创优活动,并将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的履职经验和典型事迹通过代表经验交流会推广,促进全市人大代表工作不断发展。
编辑:白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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