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提出代表建议的要素
袁 野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一种重要形式。从我市近年来代表提出建议的情况看,大多数代表建议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的工作中,还有部分代表在提出建议的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建议提出的正确方法,提出代表建议的质量不高,办理部门在办理过程中难落实等一些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代表提建议时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反映的问题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使地方财力和其他条件尚不具备解决的能力;二是有一些代表缺乏履职常识。建议书写的格式不对,字迹潦草,词不达意,或者意思表达不清,内容含糊;或者法律依据不准,或者针对性不强。三是代表所提建议缺乏全局性。建议内容所反映的都是事关本单位(部门)利益的事。四是代表所提建议不是为民代言,而是想通过建议这个渠道解决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权利,也是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受人民之托、代人民进言,反映人民意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政府工作,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以人大代表不仅要积极运用好这一权利,同时也要认真写好建议、批评和意见。只有代表建议写得有理有据,内容充实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性,代表建议才能具有较高的质量,才能让建议为现实。为此,笔者认为代表在提建议时要注意三看,一看所提代表建议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人大代表所处的阶层不同,利益诉求不同,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提出的建议自然各不相同。但无论代表建议涉及什么内容,合法性是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由于代表工作的局限和各行业政策、法规的变化,使这些建议本身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抵触,造成难以办理。因此,代表在接到“代理”某个问题以建议形式提出时,一定要把有关的法律法规梳理清楚,并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确保建议内容真实合理并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吻合。二看代表建议所提内容是否立足大局。代表在提出建议时,应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使提出的建议具有普遍性、广泛性,并尽可能地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减少或不被“代提”建议情况出现。在走访选民、选举单位时,征集到建议原始素材后,要经过筛选、分析、整理,多征求不同层面群体看法,尽可能的反复推敲提出解决问题的合法、合理、合情性的三者统一,使建议中反映的观点是大多数选民的意见,而不是某一单位(部门)领导或者少数人的意见。所提内容必须体现出自己调研的结果,否则被“代提”的建议。因是以单位(部门)角度利益提出,有可能又被转回提出单位(部门),造成建议办理中的“回流”现象。代表要注意平时积极参加各种视察、调研和走访选民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同时,要注意标题和具体内容的一致性,标题要简短明了,内容要开门见山,一目了然。建议的提出要有针对性并有解决问题的措施。如果所提代表建议中,没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让承办单位搞不清代表究竟要反映什么问题,或者要求解决什么事。这样就起不到建议应起的作用。三看代表建议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依法提出对各方面工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而这种职务行为的权力基础就是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因此,代表提出建议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广泛走访选民,深入了解民意,使提出的建议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真正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避免“被代言”,代表一定要亲笔签名,如果是代表一起联名提出的建议,附议的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并在联名提出前,要认真阅读所提内容,详细了解相关背景情况,不要盲目签名,签名后每位代表要填写清楚自己的邮政编码和详细通讯地址,注意书写工整,便于有关承办部门及时同提出建议的代表联系。 人大代表不仅要积极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这一神圣的权利,同时也要倍加珍惜这一权利,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素质,认真把握好代表建议提出的各种要素,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不负人民的重托,发挥好代表作用。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