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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搞好专题询问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7 14:56:13 浏览次数: 【字体:

 

任研宣

 

 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最好体现,行使好这一权力,是法律的要求、代表的呼声、人民的期盼。因此,要本着对人民尽责、对政府尽心、对党和国家事业尽职的负责精神和态度,勇于担当、直面问题,提出诤言,而不能过多地顾及情面,瞻前顾后、欲言又止,更不能为部门评功摆好、推诿塞责去顺梯子、搭台阶;要发现真情况、提出真问题,问到点子上,而不能空而问之、统而问之,不痛不痒、无的放矢;要想民所想、急民所急,言民所言、问民所问。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专题询问的价值,才能使专题询问不但有声有色,而且更富实效。如何真正行使好询问权,使其真正成为人大监督增强实效的杠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立足“真问”。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法定监督权的一种载体,是人大监督权力的重要一环,而且称得上是最直接的监督方式之一。通过人大而发出的询问,决不等同于民间社会的询问,对于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而言,“一问到底”是一种代行民意、实施监督的政治权利;于“一府两院”而言,“有问必答”则是一种回应民意、接受监督的政治义务。因此,人大在开展专题询问时,就应紧盯事关本地全局的大事、关注百姓生活和民生疾苦而问,要问出深度和要害;要在通过事先精心准备、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备而问;应直击社会热点,做到有的放矢。

    二要立足“敢问”。对于各级人大来说,无论启用哪一种监督方式,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笔者认为,在开展专题询问时应切实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综合整理好询问的结果,并将整理后的询问实录报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函告被询问对象和相关部门。必要时,还可通过媒体将询问实录向社会公布,扩大知晓面,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询问事项的落实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坚持督办到底。对通过专题询问仍引不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的,询问的问题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如果是有关部门敷衍塞责,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彻底的,应及时启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提出撤职案等更具刚性的监督手段,使人大询问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彻底得到解决,使专题询问真正实现预期目的。

    三要立足“常问”。从各地实践中不难看出,开展专题询问,一方面不仅激活了人大询问权,使人大监督工作的局面焕然一新。另一方面,由于专题询问议题更加集中、问答更为聚焦、互动更有深度,更具针对性。由此可见,人大询问如能经常化,这不仅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推动政府的各项工作,更能激发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热情,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因此,各级人大要围绕科学发展全局,抓住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每年年初确定好本年度的专题询问议题,适时开展好有准备的专题询问,进而确保专题询问能真正实现常态化。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