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当根植于民众之中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任务。可见其地位崇高,责任重大。在这样位置上行权履职,最重要的是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做到这一点,就要求人大代表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重要法宝,自觉植根于民众的土壤中,做联系人民群众的典范。 现在,有些人大代表虽然工作和生活在群众之中,但对人民群众想什么、求什么,需要为民做什么并不是很清楚,甚至并没有把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挂在心上。如果代表脱离了群众,就有可能在行权履职中偏离方向,就有可能使我们的重大决定出现失误。因为人大代表脱离群众,会严重影响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甚至会影响国家的发展和长治久安。 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是“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说明代表来自人民,又要为民服务。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种子和土地的关系、鱼和水的关系,离开了土地和水,代表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广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工作者要把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地建立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上,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当代表就要始终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自己的生命线,身要扎在群众之中,情要融入群众之中,甘当群众的学生,自觉的、真诚的向群众学习。 毛泽东同志曾经反复强调,做工作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人大代表就应当按照毛泽东同志讲的工作方法联系群众、开展工作,一方面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上来,让人民群众的合理建议或意见得到充分表达,然后在集中起来分析研究,形成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另一方面,要在人民群众之中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传宪法和法律,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管理国家伟大事业之中。 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最根本的就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行权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群众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从任何良好的个人愿望出发。这就要求我们牢记两条原则:一条是群众的实际上的需要,而不是我们脑子里头幻想出来的需要;一条是群众的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而不是由我们代替群众下决心。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得对不对,做得好不好,要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大代表如果能够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去思考问题,能够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去解决问题,能够从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的去行权履职,就能够成为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合格的人大代表,就能够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尊重、爱戴。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