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人大机构>研究室>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工作动态

扎实落实审议意见 诉讼监督成效明显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15 09:32: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0928,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姜科检察长所作的《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对进一步做好诉讼监督工作提出四点意见。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第60次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如今,人大提出《审议意见》施行将满两年。两年来,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统一思想认识,深化诉讼监督工作

        两年来,为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要求,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把诉讼监督工作纳入到本溪检察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组织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制定了《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对开展诉讼监督工作进行了全员思想发动和全面工作部署。各基层院相继制定了本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开展活动的具体措施,两级院形成了领导亲自挂帅、部门各司其职、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到基层院联系点进行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共同推进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向纵深开展。同时大力开展诉讼监督宣传活动,并通过人大代表学习班向代表介绍诉讼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在全市人大代表选任了38名人民监督员 。这些方式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不仅了解了检察院诉讼监督的职能,也使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会同市综治办在全市县区、街道、大中型企业等综治部门建立了100个联络站,聘请了100名联络员,以监督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诉讼监督能力

        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提升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以执法基本规范和岗位素能培训为重点,特别是围绕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学习,创新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形式,扎实推进岗位素能练兵工作,不断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

        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人才兴检、素质强检作为重点,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和第一推动力,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努力开辟检察人员引进、检察人才培养和选拔使用的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改善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努力提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围绕“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争做学习型检察官”,开展了大规模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溪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行“每周一学”和岗位素能考试制度,建立本溪检察论坛、青年讲坛、检察实务研讨兴趣小组等培训载体,定期开展学习辅导、案例研讨、交流心得等活动,共组织开展大型培训活动60余次,全市干警覆盖率100%。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网上以案析理、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着力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自201110月起,市检察院从实战入手,根据实际需要,从政法系统选调了35名“成手”、“ 硬手”充实检察队伍,全部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0.5岁,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已通过司法考试17人。这些人员的调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员紧缺、年龄断档、知识结构不合理、案多人少等矛盾,为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提供了良好的人才保证。

        创新体制机制,依法规范诉讼监督

        为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常态化,保证监督工作规范、持久、高效地开展,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加强和完善工作机制建设。市检察院在与公安、法院、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加强联系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和探索创新了十项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主要是围绕改判或再审同步审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量刑建议、刑事检察协调、民事执行监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公安派出所监督、支持起诉、民事案件抗诉、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等,从而做到既有监督又有制约、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强化了对薄弱环节的监督,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坚持职务犯罪案件备案批准制度、提级批捕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和内设机构考评制度,制定了《关于侦捕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侦查监督部门与监所检察部门工作联系的具体规定(试行)》、《关于加强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工作联系的规定(试行)》等,使诉讼监督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诉讼监督专项行动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审议意见》要求,组织开展了十个诉讼监督专项行动,确保诉讼监督的实效性。主要组织开展了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检查行动,通过深入社区、企业,走访有关公安、行政执法机关等单位,纠正了一些违法案件。开展了刑事再审案件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对两级法院近两年的刑事再审案件进行逐案复查,进一步探索了对此项审判工作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经验总结专项行动,通过对已判决的经济犯罪案件特点和规律进行总结,形成了办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意见。开展了执行案件专项评查活动,促进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开展了“万案评查”和“千人问卷”活动,集中清理化解了一些涉检信访积案。通过开展诉讼监督专项行动,确保诉讼监督的实效性,维护了社会稳定。(张乃雨)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