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行权履职要主动释放正能量
任达章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的职责不仅光荣神圣,而且责任重大,应当在行权履职中主动释放正能量。那么,如何才能主动释放正能量呢?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提出了“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宏大志向,这九个字蕴涵着为人做事要“重规律、良心正、求公道、利国民”的“勇于担当”的高尚品格。人大代表应当以这九个字为座右铭,自觉地在行权履职过程中主动释放正能量,努力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中国梦”的伟大理想作出积极贡献。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必须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就是“行大道”。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充分体现出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石,是人大代表行权履职“行大道”的根本法则。人大代表要行大道,必须牢记人大代表的使命和责任,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人民主权原则,自觉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勇敢地担负起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句看似普通的话语,却深刻体现出代表与人民的鱼水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代表是人民的使者。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人大代表参与治国理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理当“民为本”。各级人大组织要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畅通联系渠道,使人大代表能够听取民声,反映民意,化解民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符合民意的突出问题,积极促进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人大代表还必须利用自身的优势,不断向人民群众传递正能量,切实发挥好参与决策、监督协助和桥梁纽带作用。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人大代表要有“利天下”的雄心壮志,要以“为人正、做事公、处事平”的正能量行权履职,且不可以己之利而影响人大代表形象。人大代表要有“利天下”的为民情怀,时刻不忘人民重托,千万不要失去人民的信赖和支持,而要以无私奉献之精神为人民谋利益。人大代表要有“利天下”的远大报复,就要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融合在一起,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科学求实,勇于担当,代表人民通过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自觉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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