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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选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07 14:40:21 浏览次数: 【字体:

 

任达章

 

     目前,我市各级党委和人大正在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这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每个具备条件的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国宪法赋予广大公民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目的就是要发挥和保证公民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作用和地位。广大公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换届选举的活动中来,切实选举好各级人大代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珍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积极参加换届选举活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出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因此,作为公民首先要具有国家观念和民主意识,要把参加选举当作一项重要的责任。要时刻想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时刻想到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参加选举就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最直接表现和具体行动。因此,且不可将参加选举看作是例行公事和走过场,更不可采取敷衍塞责的态度应付或规避选举。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自觉主动参加选举活动,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

     参加选举最重要的就是要选举好人大代表,这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切忌从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出发,更不要存有私心和家族观念,一定要出以公心,顾全大局,充分行使好自己的权利。要主张公平正义,把哪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能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具有较好的履职能力的人选举为各级人大代表。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依照新《选举法》实施的,这就更能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人民的民主权利更加平等和受到尊重。越是这样,就越要珍视自己的权利,就应当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绝不让自己的权利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所左右。现在,有些人很看中人大代表这个职务,既光荣神圣、又具有权利,还受法律保护。因而,不惜采取拉票贿选、威胁利诱等手段,想方设法要当人大代表。对于这些违法违纪的行为,我们一定要是非分明、站稳立场,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广大人民的意志,投上庄严神圣的一票,选出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大代表。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