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办理实 群众受益多
———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纪实
今年以来,市人大代表集思广益、遍访民情,提出了许多涉及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建议和意见。为使这些建议得到落实, 9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30多名市人大代表,由常委会副主任张哲、荣凤成、郑广良带队,分三个小组视察了市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感到政府建议办理实,人民群众受益多。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总数459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01件,分别由市政府系统68个单位和部门承办。目前,已办结455件,办结率99.1%;还有4件正在协调办理中。在已办结的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93件,占建议总数的64.4%。这一件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建议,渗透着代表们的心血和汗水;这一份份落实建议的答复件,蕴涵着市政府及承办单位的诚意和努力。 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把督办好代表建议作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代表建议及时转办、重点建议领导包办、难点建议跟踪督办等制度,督促承办部门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了梳理分类,依法转交给“一府两院”办理。同时,选取推进钢铁深加工产业发展、公安机关视频监视系统建设、制定机动车停放条例、太子河本溪段下游治理、溪湖环路贯通等建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包件实行重点督办。市政府把主任会议成员督办的建议列为市长、副市长包件进行办理,亲自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目前,主任会议成员督办的10件建议全部办结,促进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为了更好地规范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还出台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对代表建议的范围、办理的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一是限期答复制度。要求办理代表建议的单位,在一个月内必须对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征求代表意见,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重点督察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把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供暖、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小区整治、供暖、就医、养老和医疗保险等民生问题作为督察重点,运用视察、检查和调查等方式,促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克服财政困难,积极协调资金,先后筹资6308万元,大修了锅炉、更新老旧管网以及改造部分低温管网等供暖设施;投资490万元维修了25条摸黑路和15条街巷路以及41个旧住宅区;为改善全市人民的就医条件,政府筹资4688万元,扩建了市中心医院门诊楼,投入7510万元在中国药都建设了中心医院分院等。此外,还在医疗和养老保险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使广大企业退休职工、城镇职工和农民受益。三是协调办理制度。对涉及承办单位多、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立办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关系,明确责任,规定办理时限,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如代表提出的引进多家银行进驻本溪、加快育龙路建设、搬迁水泥厂等建议,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全力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相继引进了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拓宽了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育龙路建设力度,水泥厂搬迁进入了实质性操作。 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推动下,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有关部门具体办、专职人员全程做”的四级责任机制,注重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普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使一大批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张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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