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现就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当前全党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今年上半年,根据市委的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把服务科学发展和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高度重视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3月下旬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长愉同志作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动员讲话,要求机关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目标上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常委会领导带头交流学习体会,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着重查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服务科学发展上存在的问题,并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高人大工作质量上形成新共识。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以新思维、新举措、新方法推动人大工作上新水平,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促进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在征求意见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分别召开了“一府两院”、县区人大、部分人大代表和机关离退休干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大家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的工作成绩,重点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高度,在如何加强人大监督、地方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发挥代表作用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常委会党组成员高度重视这些意见,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和各自的思想实际,查找个人在党性党风党纪和常委会集体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突出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形成了常委会党组分析检查报告。相关部门还根据征求意见的内容,按照常委会领导分工和部门工作职能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常委会党组十分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邀请省行政学院邓全国院长和省委党校黄莉教授分别作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影响的辅导报告。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和决心。组织机关干部听取《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二是注重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常委会机关以“八个一”和“服务企业保增长”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机关25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与25个企业结成帮扶对子,到基层、到企业了解情况,积极向市相关部门反馈,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做到了摸实情、办实事、解难题。尤其是常委会领导为联系的企业、居民社区、困难户、老党员等解决了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心中。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修改和完善了监督工作、立法、联系代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了市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建设以及办公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其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切实履行好人大的各项职权,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立法工作 按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上半年进行了《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和《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条例(草案)》三部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和初审工作。在组织制定过程中坚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严格把关,积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条例草案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具体条款等项进行了多次修改论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并通过本溪日报和本溪人大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按计划下半年提交常委会初审。此外,积极做好《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森林资源流转管理作为林改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巩固林改成果和林农增收的问题。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积极与市、县区各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参与法规草案的商讨、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4月召开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一府两院”、县区人大等单位和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了新形势下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和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围绕实现保增长目标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财政、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第九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本溪市2008年本级财政决算。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09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方案》的议案,批准2009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对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财税部门正确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和财政的运行趋势,抓住机遇,采取措施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作用,强化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对我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视察。为贯彻市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听取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到本钢、北钢集团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和部分县区。针对我市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工业企业融资难、缺乏大的项目储备等问题,提出了要增强项目意识,加快工业经济调整步伐,全力支持“两钢”发展,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总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和实施力度,提高企业开工率,加快地工路企业搬迁速度等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一季度经济工作的开门红。 三是视察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新城规划建设情况。六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国家、省、市部分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对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及生态新城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充分肯定了“打造北方药谷、建设本溪新城”以及在招商引资、项目进展、产业体系建设、新城规划等方面取得的喜人成绩和阶段性成果。同时,提出了药业基地发展和新城建设速度还不够快,解决土地和融资问题的办法不多,产业基地和新城规划建设的管理体制、协调机制不够顺畅,政府相关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解决好土地、融资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严格按照新城规划高标准建设产业基地和新城的基础设施建设,严把环保准入关,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创造“招得来,留得住”的良好环境。 四是认真开展旅游业发展跟踪检查。去年,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中提出旅游产业发展管理体制不顺、资源整合力度不够、旅游环境亟待改善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旅游资源,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推进20平方公里本溪水洞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问题,成立了市、县本溪水洞度假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招手编制详细规划,启动了旅游区内的道路、桥梁等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对旅游区管理机构的组建方式提出了具体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促进 20平方公里本溪水洞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作为监督支持的重点,上半年先后两次听取市政府等部门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是对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进一步推动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实现政府工作报告和“中部七城市”联合行动提出的目标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检查了市污水处理厂及溪湖沟等地污水排放的情况。针对城市排污沟直接造成太子河水污染、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严重不足、环保项目资金短缺、环保治理工程不能如期开工等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落实治理任务,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我市重点污染源治理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三)围绕社会及民生问题进行视察调查活动 一是组织代表对做好城乡低保户、边缘户的救助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部分县区民政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到城市社区和农村低保户家庭进行了解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社会调查,摸清底数,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协调各方,创新发展社会救助事业。 二是组织代表和部分委员对《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备耕春耕生产情况进行视察,针对超范围无委托经营种子、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设施农业以及在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搞好备耕物资准备,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加强农业科技站、所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大力普及和推广测土配方技术,切实把支农、惠农的政策落到实处等。 三是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调研。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房屋销售不畅、部分产权办理不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不足、出让地前期投入为零、房地产市场缺乏规范管理等问题,提出了要认真研究拉动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合理解决产权证办理问题,积极借鉴“净地出让”的招标方式,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建议。 四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研工作。调查中认为,我市检察机关能够准确把握和始终坚持预防工作的职能定位,严格要求,健全措施,成效明显。建议重点围绕民生工程、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认真履行检察机关职能,切实健全预防体系,为我市改革发展、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五是对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的情况进行调研。在肯定工作的同时,认为我市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中仍然存在学习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医药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管体制有待理顺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药品法律意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促进我市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代表培训工作,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 (一)举办省、市人大代表小组长和联络员培训班。针对省、市人大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小组长和联络员就如何制定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拟定视察调查方案、起草视察调查报告以及如何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交流活动经验,增强代表履职意识,促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开展。上半年,还先后开办了三期由市、县区和基层代表参加的履职培训班,有184名人大代表接受了培训,其中76人为县区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 (二)积极组织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代表小组活动意见的要求,各代表小组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到目前16个代表小组围绕药业基地建设、房地产业发展、税收工作、食品安全、小区物业管理、街巷路整治、污染源的治理等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进行视察调查活动20余次,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件7件,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本溪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和“关于制定《本溪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条例》”的议案,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述两件立法议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形成了议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并与提出立法议案的代表进行了沟通,第九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39件,会后件14件,常委会相关部门及时转交市政府办理。对代表反馈的28件不满意件,积极与政府及承办部门沟通重新办理。(谢家宽)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