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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与报告

创新人大工作 增强监督实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07 14:4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推进了监督工作的开展和监督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紧扣中心,监督工作的重点要“准”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全方位的,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方面。但这并不是说,开展监督要事无巨细,眉毛胡子一把抓。坚持抓大事、抓关键,选准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既是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提高监督效能的关键措施。

       工作实践中,本着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听取审议、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手段,切实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如本溪市是依托资源发展起来的钢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单一,大发展、快发展受到限制。为发展接续产业,市委提出了打造生物医药、钢铁深加工、旅游三大产业集群和建设“三都五城”的奋斗目标。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工作,连续三年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分别对三大产业集群发展和本溪新城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大产业集群发展和新城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及时作出审议意见,较好地发挥了常委会的监督、推动和保障作用,有力地推进了三大产业集群发展和新城建设。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快速崛起,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积极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二、深入调研,监督工作的质量要“高”

       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查研究的深度。只有经过认真扎实的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抓准,才能知道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方法进行监督,才能在监督问题上有更多的“发言权”,才会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才能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行使好。

       近年来,根据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在确定议题和开展监督工作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努力做到“三个注重”: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注重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一府两院”的意见。一些重要的、专业性问题,还邀请专家进行座谈,集思广益。通过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把握关键点,增强决议决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报告之前,相关专门委员会深入部分县区民政部门、社区和农村低保户家庭,采取座谈、走访、数据分析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市低保工作情况,真正做到了然于胸,有理有据。在审议中,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形成统一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低保制度,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低保工作的氛围。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较大幅度地调整了我市城乡低保标准。

       三、建章立制,监督工作的基础要“牢”

       人大工作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加强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只有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程序,使每一项工作都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人大监督才能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为使监督工作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办法,还针对监督工作中存在着办理不及时、反馈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制定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工作办法》。本届以来,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又先后组织修订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议事规则》、《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重点是在进一步明确市人大常委会的职责和权力、强化常委会议事程序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督办和反馈、突出向社会公开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今年常委会又组织对《本溪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订,对重大事项范围的确定原则、重大事项内容的具体分类、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主要程序等都作出相应的规定。这不仅实现了人大监督从探索实践到规范完善,而且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监督工作的落实,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四、与时俱进,监督工作的方式要“新”

       人大监督的实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的方式方法。方法正确就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收到监督的最佳效果。人大监督的方法很多,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走访、评议、询问、质询等。只有灵活运用这些方法, 才能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

       近年来,一直把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作为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监督手段,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有效推进了监督工作的开展和监督质量的提高。如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21个政府部门和4个省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工作测评。在听取各受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广泛征求有关企业、县区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受评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上报市委,通报市政府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上级机关。这项工作既是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途径,也是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受评部门的自查和人大的调查测评,把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准确地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

       五、一抓到底,监督工作的落点要“实”

       跟踪监督是监督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跟踪监督,及时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融入“一府两院”工作之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常委会的议决成果才能得到落实,真正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

工作中,坚持对“一府两院”贯彻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检查督办,切实保证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实施。对实施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我们针对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切实把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到位。对那些影响本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发展生物医药、钢铁深加工、旅游三大产业集群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部分入住房屋未办产权证、城市供暖、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问题都是综合运用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进行跟踪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