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12月下旬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来源:本溪日报
12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2月下旬召开。
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计划安排,以及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各筹备组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建议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包括五项:一是审议通过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二是审议通过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三是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表决的《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本溪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本溪新篇章的实施方案>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草案);四是审议表决《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市人大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和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的决定(草案)》;五是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庆伟、李萌娇、姜华、富晓明,秘书长张维利参加会议。